被稱為“中國包裝裝潢第一案”的王老吉、加多寶涼茶紅罐裝潢權訴訟官司即將見分曉。據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消息,日前雙方對對方提出的證據就其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以及證明力予以說明和質辯。據悉,經過長達近10個小時的激烈質辯,王老吉、加多寶紅罐裝潢訴訟案完成了質證,合議庭決定將于5月15日上午9時正式開庭審理。 作為涼茶產品的忠實消費者,現工作于北京的張先生表示,紅罐一直是他在超市選購王老吉涼茶的重要標識,不過自從市面上出現同樣是紅罐的加多寶涼茶后,已經出現多次買錯的情況,以致現在再去買紅罐王老吉涼茶每次都要仔細辨認。 在北京日前舉行的知名商品特有名稱及包裝裝潢保護研討會上,原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庭長蔣志培指出,根據客觀事實,在該起糾紛中,知名商品應為“王老吉”涼茶而非“加多寶”涼茶,“王老吉”涼茶特有包裝、裝潢與該知名商品本身具有不可分割性。 與會專家普遍認為,紅罐始終與“王老吉”組合,并產生了一個共同的識別作用以后,如果把紅罐剝離給另外一個品牌,會給消費者帶來識別混淆與困擾,從而違背商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相關規定。 據王老吉大健康代理律師介紹,早在1995年廣藥集團與加多寶母公司鴻道集團簽訂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中,明確約定授權鴻道集團生產經營紅色罐裝和紅色瓶裝王老吉涼茶。他強調,“如果沒有所有權,又何來授權?紅罐及紅瓶王老吉涼茶本身就是廣藥集團所擁有的王老吉涼茶產品系列中的一部分。” “從廣藥集團和鴻道集團此前所簽訂的商標授權許可協議可以看出,加多寶對紅罐涼茶包裝以及紅罐涼茶的市場運營,以及王老吉涼茶知名度的提升,都是在廣藥的授權之下進行,加多寶只是被許可人,而不是權利所有人。”王老吉大健康代理律師表示。 根據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知名商品擁有的特有裝潢權屬于知名商品的合法經營者,并可隨商品在不同的合法經營者之間轉移。王老吉大健康相關負責人表示,廣藥集團現收回紅罐王老吉涼茶的生產經營權后,其特有紅罐裝潢權也隨知名商品王老吉涼茶生產經營權一并轉移至廣藥集團。 更為重要的是,裝潢既有王老吉涼茶特有名稱又有王老吉注冊商標,按我國《商標法》規定,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是不能擅自使用。王老吉屬著名商標,未經許可誰也不能將其作為外觀設計圖案或字樣。知識產權專家認為,包裝、裝潢作為一種可識別標志,根據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只要具有特有性就可以受到保護,同時具有顯著性,也可以作為商標受到保護。根據既定事實,作為“王老吉”涼茶商品的包裝裝潢,紅罐包裝的顯著性是建立在“王老吉”商標的許可使用基礎上的,在長期的使用過程中與“王老吉”涼茶無法分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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