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10日發布了針對中國進出口銀行、建設銀行和農業銀行2011年資產負債損益情況的審計結果,同時建議應嚴格執行風控措施,防止表外業務風險,確保信貸資金真正用于實體經濟。 審計結果表明,3家金融企業能夠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經濟金融政策和決策部署,注重優化信貸投向及資產結構,為促進經濟發展提供金融支持;深化管理體制改革,加強風險管理體系建設;積極推進經營轉型和業務創新,經營業績和整體實力持續提高。 但審計也發現一些問題:一是3家金融企業的一些分支機構違規發放貸款和辦理票據業務問題仍然比較突出,主要是向不符合貸款條件的項目和企業發放貸款,違反規定程序發放貸款,違規辦理無真實貿易背景的銀行承兌匯票及開立信用證,違規發放個人貸款等;二是違規辦理存款業務,主要是變相提高存款利率,為完成存款考核指標而違規虛增存款等;三是一些分支機構存在會計核算不實、資產管理和財務核算工作不夠規范等問題,主要是虛增資產及負債,多計、少計收入和支出,違規發放各類補貼,發票不規范,少繳稅款,固定資產閑置等;四是部分貸款“三查”不到位、貸款五級分類不夠準確、部分信貸資金被挪用、未按實際進度和資金需求發放貸款、代客金融衍生品交易不夠規范、未嚴格執行集中采購管理規定等。 3家金融企業高度重視本次審計發現的問題,采取切實有效措施,認真做好整改工作,已取得明顯成效。一是召開審計發現問題整改專題會議,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并提出了明確的整改要求。截至2012年3月底,審計指出的具體問題已基本完成整改。中國農業銀行審計發現問題整改率為98.62%。二是完善相關規章制度,健全內控體系,提升經營管理水平。針對審計發現經營管理中的薄弱環節,3家金融企業從制度建設和內部控制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進一步完善了各項管理工作。中國建設銀行在本次整改工作中,針對規章制度不完善問題,全行共制定(修訂)制度29項,完善業務流程13項。三是嚴格責任追究。中國進出口銀行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共處理處罰責任人108人次。 針對出現的問題,審計署建議:一是有關金融企業要嚴格執行國家信貸政策,合理控制信貸投放總量,防止通過非信貸渠道和表外業務等向社會變相擴大信貸規模,嚴控銀行資金投入國家宏觀調控限制領域,確保信貸資金真正用于實體經濟;二是要應嚴格統一授信管理,切實加強信貸管理,嚴格落實貸前調查、貸中審查和貸后檢查制度,嚴格執行貸款風險分類制度,真實反映信貸資產的風險狀況,防范創新金融產品的經營風險;三是要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切實規范采購行為,加強對各項營運資產的管理,強化對會計核算及大額資金使用等方面的監控,確保會計信息真實完整,進一步提高財務管理的專業化、精細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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