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體報道稱漢森制藥四磨湯口服液檳榔成份含有“一級致癌物質”,從而引發了對檳榔入藥的質疑,為此,中國中藥協會日前組織國內中醫中藥界有關權威專家召開“檳榔入藥”臨床安全性研討會,從專業角度進行解讀,力挺檳榔入藥。
與會專家包括中國中藥協會會長房書亭,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中醫科學院首席科學家李連達,首都國醫名師、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中藥炮制技術”代表性傳承人金世元,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注冊司原司長、中國中藥協會副會長張世臣,中國中醫科學院西苑醫院教授、兒科主任安效先,國家藥典委員會綜合處處長、國家藥典委員會首席專家錢忠直,世界衛生組織傳統醫學顧問、中國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中藥檢定首席專家林瑞超等。房書亭說,無論對百姓生命安全負責,還是對中藥事業的發展負責,我們在第一個時間做出這個反應是情理之中的,也是理直氣壯的。
口嚼檳榔與藥用檳榔是兩碼事
針對有關媒體報“世界衛生組織(WHO)就認定檳榔為致癌物”之說,專家認為,此檳榔非彼檳榔,嚼檳榔和藥用檳榔要區別對待,口嚼檳榔致癌不等于藥用檳榔致癌,尚沒有證據表明藥用檳榔及其形成的復方制劑致癌。
李連達介紹,檳榔主要用途大概是兩方面,一是作為食品,就是嚼檳榔,東南亞一帶、臺灣、印度、巴布幾內亞等地方都有嚼檳榔的習慣;另一個用途是作為中藥。根據相關研究,嚼檳榔長期食用的結果有可能導致口腔癌的發病率升高;但是作為中藥,藥用檳榔到現在為止我們沒有發現有正式的臨床報告證明吃了含檳榔的中藥引起了癌癥,引起了口腔癌,沒有這種報道。
錢忠直認為,說檳榔入藥致癌是把大家導入一個誤區。作為咀嚼的習慣性嗜好與正常的醫療行為要嚴格區分開。口嚼檳榔致癌,是從流行病學而來的說法,當時東南亞地區口腔癌高發,醫療專家通過調研發現患者共同的特點是嚼檳榔。進一步研究發現,檳榔的纖維對舌腔、口腔的黏膜有一個刺激作用,會產生一些炎癥,這些炎癥再加上咀嚼檳榔的堿性條件,其中的石灰與檳榔里面的檳榔素會起反應,可能產生癌癥病變。
金世元說,檳榔入藥在我國有千百年的歷史,歷代醫家在臨床當中不斷總結,發現了很多不可代替的療效,首先是驅蟲,再有是去水消腫,藥效非常好。由檳榔配制很多中成藥如木香順氣丸等非常有名。含有檳榔成份的四磨湯進行小兒食積的治療,這是由來已久的傳統中成藥。國人有傳統習俗,剛生下的孩子必須進行一次暢快的排便,中醫上叫排胎毒,否則不利于孩子生長。促進排便的中成藥中就含有檳榔等成份,藥量只需一捻即可,民間在這方面有著豐富的經驗。
同樣檳榔,為什么作為食品嚼檳榔就嚼出了口腔癌,而入藥作為復方制劑卻沒有引起口腔癌?李連達院士分析有幾方面原因:
其一是原料及藥用部位不同。“咀嚼檳榔”用檳榔幼果、果殼;“藥用檳榔”則用成熟果仁。
其二是加工不同。“咀嚼檳榔”用石灰水浸制,加用香精、香料等輔料,有強堿性、刺激性,增加其毒性及致癌性,對口腔黏膜有嚴重的化學性損傷;而“藥用檳榔”經過炮制、提取、除雜等處理以減毒,對口腔黏膜無化學性損傷。
其三是食用方式不同。“咀嚼檳榔”在口中長時間咀嚼,對口腔黏膜有強而持久的機械性損傷及化學性損傷,雙重的嚴重損傷。常可引起黏膜下纖維化、白斑、扁平苔蘚等癌前病變,進而惡變為口腔癌。“藥用檳榔”是吞服,一飲而進。不會對口腔局部造成機械性及化學性損傷。不會引起口腔黏膜的癌前病變及口腔癌。
其四是療程不同。“咀嚼檳榔”長期食用,甚至終生食用,易形成對口腔黏膜的刺激,包括化學性的刺激、強堿這些東西的刺激,也包括機械性損傷,在那摩擦,它是雙重的損傷,時間過久,就造成對口腔黏膜的惡性刺激,進一步惡化就是口腔癌;含檳榔成份的四磨湯療程為2-5日,不會引起蓄積中毒、慢性損害及癌前病變。
其五是用量不同。“咀嚼檳榔”用量很大,無劑量限制。“藥用檳榔”有劑量限制,用量較小。我國《藥典》規定檳榔每日限量為3-10g,驅絳蟲、姜片蟲時,劑量為30-60g。中藥四磨湯每日食入的檳榔為2.25g,遠低于安全限量。
其六是范圍不同。“咀嚼檳榔”無適應癥、禁忌癥等限制,男女老少,健康人與患者皆可食用;而“藥用檳榔”有適應癥、禁忌癥等限制。合理用藥可以趨利避害,發揮其治療作用,避免其有害作用。
張世臣介紹說:“我們通過專門的查詢,到底以檳榔入藥的復方制劑有多少現在已經發生腫瘤的惡性報告,結果查的結果一例也沒有,說明書上也說尚未見到更多的不良反應。所以必須把口嚼檳榔與入藥檳榔區分開來,不能一概而論。”
含有檳榔的中藥復方制劑是合法的中藥
與會專家認為,咀嚼檳榔和吸煙道理一樣,是民間的一種嗜好,盡管有致癌可能,但國家沒辦法強令禁止;但藥用檳榔在傳承歷史的基礎上,受國家主管部門監督管理,是合法的中藥。
張世臣從歷史溯源,闡述檳榔在歷代進入藥典管理的史實。他介紹,檳榔是我國歷史悠久的傳統中藥,最早出現在漢末的《名醫別錄》,南北朝梁代陶弘景所編著的《本草經集注》(約公元480-498年前)對檳榔入藥有所提及;后來陸續出現在唐代的本草(《唐本草》),這是中國醫學史上第一部藥典,公元659年開始,檳榔就進入藥典管理了;之后宋代幾部本草都是國家藥典,對檳榔均有記載;明代的本草同樣如此。新中國建立以后,在歷次出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中,均收有檳榔的詞條。應該說,這是傳統的、法定的中藥。我國是一個傳統法治國家,相關的質疑應該尊法。
李連達認為,檳榔入藥在我國有上千年的用藥歷史,且是列入藥典的藥品;目前含有檳榔的中藥復方制劑是經過國家主管部門,也就是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批準的產品,受到嚴格的監管;可以肯定地講,不是非法的,它是合法的藥品,是允許生產,允許使用的。
應正確認識藥物的有毒成份
與會專家充分肯定了檳榔作為傳統中藥的價值,同時認為應該正確認識藥物的有毒成份。
李連達認為,現在有一個認識誤區,認為中藥里面有毒有害的物質,有致癌物質就應該一律禁用,這是不對的。就西藥而言,現在有上百種都含有致癌物質,都可以引起癌癥,而且有一些西藥癌癥發病率相當高,但是西藥現在臨床都照常使用。如果按照某些人的看法,藥物里只要有致癌因素都應該禁用,那么西藥至少有上百種都應該禁用,那么我們臨床用什么?同樣,對中藥而言也是如此。現在提到的有可疑致癌物質的中藥不下十種,是不是都該禁止使用?
現在臨床的原則不是一律禁用,而是權衡利弊,中藥、西藥都是這個原則。如果它的治療價值、治療作用超過了它的有害作用和致癌作用,這種藥我們照樣能用。比如抗癌藥、一些治療艾滋病的藥以及一些疑難重癥特殊用藥,這里面有些致癌作用相當強,但是我們臨床還在用,因為臨床證明沒有比之有更好的藥。權衡利弊的原則醫學專業人士都是清楚的,普通群眾未必明白,他想法很簡單,既然知道這藥里面有致癌物質,有毒物質干嗎還用,不是給人下毒嗎?他們不知道我們用的是有道理,不是隨便亂用。更何況檳榔到現在為止沒有可靠的證據證明它在人體上可以引起癌癥,至少臨床我們還沒有看到這種報道。
張世臣認為,中藥是趨利避害,其中有炮制、復方配伍,有嚴格的質量標準、制劑標準,有嚴格的說明書,這在管理上說是非常嚴格的。趨利避害,就是要充分發揮它的療效,而盡量減少它的毒副作用。毋庸諱言,長期的、大量的、超量的使用可能會產生毒副作用,這點我們是不回避的。大量、長期口嚼檳榔嫩果,會出現口腔癌,正是這個道理。人參吃多了還出現人參濫用綜合癥,身上癢、出疹子等等問題。再比如微量元素,都是雙刃劍,缺了就會出病,但是多了就有害了。
安效先認為,國家藥監局批準的用藥,說明書里都明確有其功能主治和適用范圍,按照藥物療程去用這是安全的,如果你超范圍,超劑量使用,比如規定五歲孩子吃10毫升,你非吃20毫升,這就超量使用,可能治好了,也可能治壞了。過猶不及,凡事都有個量的限度。
加強對中藥的科普宣傳勢在必行
研討會上,加強對中藥進行科普宣傳成為專家們的共識。
林瑞超介紹,這次國家藥監總局成立以后,取消了對職業藥師再教育的職能,轉給中藥協會去做,這有利于協會更好地發揮作用,有利于中藥科普的深入進行。科普工作不只是中藥協會的事,中藥生產企業、科研部門以及媒體都有這個義務。林瑞超強調中藥在科普過程中應該把握幾點。其一是度的理解,是藥三分毒,不可過量;其二,安全是相對的。像世界癌癥機構IARC公布的致癌物包括酒精飲料、還包括煙草,甚至腌制的咸魚,當時包括檳榔等等,但是不是一口酒都不喝,一口含酒精的飲料,或者一塊咸魚都不吃,也不是那么回事,安全是相對的。
李連達認為,檳榔入藥問題的提出不僅僅是一個產品,一個藥廠的問題,它關系到整個社會人群的安危問題,所以社會上比較敏感,這就需要我們要進行科普宣傳,要把道理講清楚,讓老百姓知曉;另一方面,伴隨著中醫藥事業的健康發展,噪音、雜音也接踵而來,我們要正視這個問題,希望媒體能夠進行正確的引導。
王瑛認為,科普問題是當務之急,上述問題其實普通百姓未必聽得懂。科普就要盡量用普及性的、通俗易懂、快速有效的方法。像中央電視臺最近推出一個節目《是真的嗎》,都是很簡單的東西,通過專家做實驗,觀眾提問題,現場互動性強,直觀易懂,真的假的一目了然。這種簡單的科普行動沒有必要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