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社保局被網絡舉報稱挪用社保基金開公司,經營范圍包括賓館、發廊、停車場,且該局職工均可免費享受這些服務,被指隱形福利。深圳社保局回應稱,注冊資金已連本帶息歸還社保基金,公司運營已與社保基金脫鉤。隨后,深圳社保局又自曝其14年間共動用17.65億元社保基金投資145個項目,引起公眾對“養命錢”安全的擔憂。
【事件】
500萬社保基金開公司、發廊、賓館
1995年11月16日,深圳市社保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由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和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學會共同投資成立,法定代表人為陳曉杰。注冊資金500萬元,其中深圳社保局占比70%。
“由于歷史原因,注冊資本500萬元是從基金中支付的。”據深圳市社保局新聞發言人黃險峰介紹,該公司共設立海宸美容美發廊、海宸賓館、海天綜合大廈停車場、社會保險業務咨詢服務中心、商務中心、八卦嶺商務中心共6個分支機構。
社保物業公司承擔了社保局的社保輔助服務,包括社會保障卡的制作管理、電話咨詢服務等。“由于這些服務涉及到數據庫、信息安全、參保人隱私,出于安全和方便管理的考慮,我們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委托社保物業公司來承接。”他說,“如社保物業公司關閉,社保輔助性服務將難以為繼。”
出于自身經營的需要,也避免對社保局管理費的長期依賴,該公司開設了賓館,而發廊則是賓館的配套設施,一直以來賓館都對外營業。
【調查】
公司開在社保局大廈里員工消費不免費
記者現場調查,深圳社保物業管理公司位于福田區彩田南路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所在的海天大廈,海宸美容美發廊、海宸賓館、海天綜合大廈停車場均在這棟大廈里。大廈一樓的海宸美容美發廊,收費標準為洗吹20元,洗剪吹40元。收費標準與深圳市內同等級別的發廊差不多。
據發廊員工介紹,發廊面向社會開放,社保局的員工到店里消費也沒有折扣,“但他們每個季度均可領到幾張我們發廊的優惠券,憑券可以免費理發。”
海宸賓館的前臺也設于海天大廈一樓大廳的角落。據前臺人員稱,由于賓館距離深圳會展中心較近,客源充足。“展會期間不打折,高級雙人間230元/間,豪華雙人間388元/間。”這名工作人員說。
此外,在海天大廈大門外便是停車場,收費牌上顯示,海天大廈停車場的收費單位為深圳市社保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收費標準與市內收費標準持平,第一個小時15元,往后每個小時加3元,一天封頂收費60元。
“免費一說均不屬實。”黃險峰說,“我局公務活動確需住用該公司賓館,均按門市價格(淡旺季不等)5—7折支付住宿費用,在發廊理發的優惠券是我局工會福利支出,并按每票10-15元價格購買,不存在免費享受。”
【回應】
動工傷保險基金投資社保局稱不算違規挪用
為貫徹落實相關政策,原社保局在社保物業公司注冊成立后,于1996年1月將500萬元注冊資金及4.08萬元利息歸還基金。隨后該局又以500多萬元的管理費作為補充,保障社保物業公司的正常運作。
那么,1995年原社保局成立社保物業公司,到底是否存在違規?“養命錢”是否被挪用?
黃險峰稱,1992年《深圳市社會保險暫行規定》明確了社會保險機構可運用社會保險基金進行安全有效的投資,使社會保險基金得以保值增值。1994年5月1日施行的《深圳經濟特區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工傷保險基金可以用于有利于本基金保值增值的投資”。
勞動部于1993年發布《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規定》第二十二條規定“各級社會保險管理機構不得經商、辦企業和購買各種股票”。黃險峰解釋說:“這條規定是針對‘養老保險基金’的,原社保局開辦物業公司使用的是‘工傷保險基金’,與文件并不抵觸。”
【觀點】
動用工傷保險基金即是動用社會保險基金
“這個說法是不成立的。”廣東鵬翔律師事務所律師梅春來表示異議,不管是保險基金也好,養老保險基金也好,性質沒有太大區別,社會保險分了很多種,只能理解動用的是社會保險基金。
此外,自1982年到1996年,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直接或間接投資了145個項目,共計17.65億元。“多數是短期項目。”據黃險峰介紹,從1996年開始停止對外投資,并對已投資項目進行清理回收,“2003年已完成絕大部分的清理,最后一個項目也于上月清理回收。”
業內人士指出,工傷保險基金作為社會保險基金的一部分,動用工傷保險基金即是動用社會保險基金。此外,盡管1996年深圳社保局用管理費來維持公司運轉,但根據當時規定,1983年至1998年間,管理費也提取自社保基金,而非政府財政撥付。
據深圳市社保局稱,“注冊成立社保物業公司,沒有造成基金損失。”但確保社保基金安全不能止于“沒有虧損”。
上海大學社會學系教授顧駿建議,“如想自證清白,還請公開這些年的詳細財務記錄”。他表示,深圳社保物業公司雖然在賬面上同社保基金不再有任何關系,但仍然同社保局機關有關。(據新華社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