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媒體與基金持有人的多方努力下,南方開元滬深30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南方300基金)違規換購永泰能源一事終于了進展。
上周末(4月19日),證監會通報顯示,決定對南方基金采取責令整改3個月等監管措施,并責其以自有資金4799萬余元對相關基金份額持有人進行賠償。
今年3月,南方300基金在認購期內允許華電集團資本控股有限公司拿停牌的永泰能源股份換購基金份額。由于復牌后永泰能源連續跌停,致使該基金大幅虧損,基金持有者實名投訴證監會,希望討回公道。
據南方基金官網顯示,本次南方基金的補償對象限于2013年4月10日
(南方300基金上市交易前一日)登記在冊的相關基金份額持有人。《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根據4799萬元補償費計算,每1000份基金持有人大概可分到12.12元。
違規換購遭曝光
4月8日,南方基金披露《南方300基金上市交易公告書》,由于南方300基金的第一大重倉股突然變更為永泰能源,這引起了市場的高度關注。
截至4月8日收盤,永泰能源在復牌后遭遇兩個跌停,以南方300基金持有永泰能源的市值高達19541.4萬元計算,損失高達近4000萬元。
4月9日,《每日經濟新聞》刊登《第一重倉股
“貍貓換太子” 南方300ETF被指違規》一文,披露基民對南方300基金高價回購停牌股的不滿。
4月11日,《每日經濟新聞》又刊登《換購暗算持有人
南方基金被投訴至證監會》,詳細分析了南方300基金換購永泰能源存在的問題,并披露不少基金持有人已經將此情況實名舉報給了證監會。
根據早先報道,南方基金在該換購事件中存在的問題包括兩個方面:一是為何允許股價存在明顯異動(停牌前跌停和機構的大舉出貨)的永泰能源進行換購?二是永泰能源的高價換購絲毫不考慮期間采掘指數的暴跌,是否涉嫌利益輸送?
處罰力度罕見
實際上,在媒體的曝光和基金持有人積極投訴的情況下,南方基金這次違規換購致使基金市值遭受巨大損失的事件,很快獲得了證監會的定性和處罰。
4月19日,證監會在新聞通氣會上,對南方基金的違規換購事件予以了通報。其措施包括對南方基金公司采取責令整改3個月;整改期間暫停受理和審核該公司所有新產品和新業務申請;對基金經理潘海寧采取認定為不適當人選,3年內不得擔任基金經理或實際履行上述職務;對ETF投資總監劉治平采取出示警示函的監管措施;責成南方基金公司運用自有資金4799萬余元對相關基金份額持有人進行賠償。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證監會對南方基金的處罰力度是空前的。在該事件之前,基金業的丑聞還包括2007年的上電轉債事件。
當時,包括南方基金、泰達荷銀以及華安基金在內的3家基金公司的5只基金產品,因未能及時轉股或賣出所持有的上電轉債,被上市公司強制贖回,直接造成2200萬元損失。不過,該事件當時并沒有被官方性質的監管措施處罰,上述基金公司的相關責任人也只是受到了公司的內部處罰。
補償方案仍存疑
4月19日,南方基金的官網也發布了該事件公告。南方基金表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決定對南方300基金,在2013年2月25日至3月11日集中申購期間因接受永泰能源超比例換購,造成的相關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損失進行補償,補償對象限于2013年4月10日
(本基金上市交易前一日)登記在冊的相關基金份額持有人,補償方案詳見公司后續公告。
雖然南方基金尚未出爐補償細則,但有基金持有人認為補償金額過低。有基金持有者表示,南方300基金換購永泰能源的價格為12.6元/股,截至4月10日,該股票已下跌25.16%,對應19541.4萬元市值損失4916.4萬元。按照證監會提出的4799萬余元的補償標準,似乎還有所不足。
而截至4月19日,永泰能源的股價已較換購價下跌了30%,若南方300基金未改變永泰能源的持倉數量,南方300基金面臨的市值損失已高達近6000萬元。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粗略計算發現,4799萬余元的補償金額對應395919.9451萬份的基金總份額,相當于每1000份基金份額僅可以分得補償約12.1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