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15日提議向美國大銀行和主要外國金融機構每年征收一定數額費用,支付美聯儲對這些銀行的監管成本。 根據提議,收費對象為2012年資產規模達到或超過500億美元的大約70家銀行和金融機構,初步評估“監管費”總額4.4億美元。 這一提議依據為美國2010年通過的多德—弗蘭克金融監管改革法案。2008年金融危機發生后,美國出于整頓華爾街金融秩序和保護消費者利益出臺這一法案,指示美聯儲在監督和規管“大到不能倒”的銀行時可以征收與由此產生監管成本相當的費用。 美聯儲解釋,這類年費的收取對象集中于處在行業最領先地位的銀行和借貸金融機構,包括外國企業。 美聯儲這一提議的公示期截至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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