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信證券去年兩度被出示監管警示函,相關保薦代表人亦被采取監管措施。如今,勤上光電(002638,收盤價11.71元)涉嫌造假上市一事再次牽扯到保薦人國信證券,作為上市保薦人以及督導人的國信證券恐怕又將因
“薦而不保”再次登上監管“黑名單”。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保薦勤上光電是兩位80后保代,且是其唯一簽字項目。
大客戶股東系“自家人”
《每日經濟新聞》獨家報道《勤上光電瞞天上市:“自己人”成大客戶》中提到,第三客戶“品尚光電”注冊成立僅17天之后,便跟勤上光電簽署了過億元的產品買賣合同,而品尚光電曾經的股東和法人代表黃燦光,卻被曝出不僅是勤上光電發展部經理,在2007年曾擔任勤上光電的監事,而且是勤上光電首期股票期權激勵計劃中的激勵對象;另外,黃燦光還是勤上光電參股子公司江蘇尚明光電有限公司的股東之一。
另外,黃燦光亦曾是勤上光電2008年第三大客戶“芭頓照明”的股東及法定代表人。而另一位股東賈廣平彼時亦為勤上光電員工,現任董事會辦公室副主任、職工代表監事。
2007年第二大客戶“晶湛節能”采購額占勤上光電當年銷售收入的2.62%。但調查顯示,晶湛節能向工商局提供的收入證明中,卻稱2008年及2009年該公司沒有經營活動,收入均為零。
更奇怪的是,晶湛節能成立時的注冊地址在廣州市天河區天河北路890號803房,而“芭頓照明”成立時的注冊地址為廣州市天河區天河北路890號803A房。晶湛節能搬離后,2010年7月25日,芭頓照明將經營地址修改為天河北路890號803房。勤上光電的兩個大客戶竟然“巧合”到在同一間房里注冊。
上述報道發布后,昨日勤上光電開盤不到一小時便躺在跌停板上,收于11.71元。
“勤上光電的行為與綠大地、萬福生科非常相似,涉嫌欺詐上市,應對其立案調查,構成刑事責任的,移交公安機關進行追究。”廣東經天律師事務所證券律師鄭名偉認為,“如屬實,昨天之前購買受損的股民都可以參與索賠。”
昨日(3月26日)晚間,勤上光電公告稱,因媒體報道質疑,公司股票于3月27日起開始停牌,并將盡快披露公告并申請復牌。
國信兩80后保代簽字
勤上光電的保薦人就是IPO項目“保薦王”和“變臉王”并稱的國信證券。前不久,國信證券由于保薦的隆基股份等項目“業績變臉”兩度被罰。而且,其保薦代表人業務被暫停12個月也是近期證監會針對“業績變臉”情況開出的最嚴厲罰單。
如果勤上光電涉嫌造假上市一事坐實,國信證券恐再次被監管層懲罰。根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制度暫行辦法》(以下簡稱《保薦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保薦機構推薦發行人證券發行上市,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對發行人及其發起人、大股東、實際控制人進行盡職調查、審慎核查,根據發行人的委托,組織編制申請文件并出具推薦文件。
《每日經濟新聞》注意到,在《國信證券關于東莞勤上光電股份有限公司首次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的發行保薦工作報告》中指出,國信證券投資銀行事業部業務十部對本項目組建了精干有效的項目組。項目組成員在財務、法律、行業研究、投行業務經驗上各有所長的人員。而且“結合申請文件制作,對文件涉及的事項及結論進行再次核查確認,對客戶和供應商進行訪談,并取得足夠證明核查事項的書面材料。”
對于國信證券連“晶湛節能”和“芭頓照明”成立時的注冊地址在同一間房都未發現。深圳某位投行人士認為,“若有實地走訪調查,這個情況應該會發現才對。”
證監會資料顯示,勤上光電的保薦代表人是林斌彥和龍敏,這兩位80后保代都是2011年取得保薦資格,而且勤上光電是他們唯一保薦過會的項目。
1981年出生的林斌彥,2006年在廣發證券從事債券和投行業務,2008年跳槽至國信證券任投資銀行事業部業務部業務總監,2011年3月取得保薦代表人資格,一個月后(即2011年4月)開始接手勤上光電項目。由于國信證券保代頻繁跳槽,目前林斌彥接手做持續督導的項目還有三川股份和昌紅科技。
另外一名保代龍敏已經在去年跳槽到中信建投證券任投資銀行部高級副總裁。證監會資料顯示,2012年4月9日,勤上光電持續督導期保薦代表人已經更改為張俊杰。而張俊杰在大鵬證券的時候,就因為在未充分履行盡職調查義務的情況下,即以保薦代表人的身份簽字推薦“浙江宏達經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有違《證券發行上市保薦制度暫行辦法》第22條的規定而被監管談話。
根據《保薦辦法》第二十九條,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持續督導期間為證券上市當年剩余時間及其后兩個完整會計年度。也就是說,國信證券到今年11月份才結束勤上光電督導期。此外,《保薦辦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督導發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義務,審閱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但勤上光電本月初針對媒體質疑發布的澄清公告,被《每日經濟新聞》上述報道證實存在著隱瞞嫌疑,但這點也并未被國信證券察覺到。
為了解保薦過程中更多的細節,記者給國信證券發去了采訪函,但截至發稿時,記者尚未獲得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