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國五條”細則率先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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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深圳既“限購”又“限價”,但對征稅如何操作未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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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26 作者:記者 梁倩 烏夢達 高偉/北京 廣州報道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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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首個地方版“國五條”細則正式落地。廣東省政府發布“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細則”),細則要求廣州、深圳兩地需于3月底前公布房價控制目標,并明確指出,至2013年底廣東全省地級以上城市(含順德區)完成住房信息聯網工作。但值得注意的是,并未對限價目標、二手房交易征20%個稅如何操作等焦點問題做出明確規定。 細則要求,廣州、深圳兩地需根據近年房價走勢情況,合理確定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并于3月底前公布。其他地區需結合實際,抓緊制訂穩定房價的具體方案。對執行相關政策措施不到位、房價上漲過快以及保障性住房建設進度緩慢的地區,要及時對該地區政府負責人進行約談和問責。 在限購方面,細則指出,廣州、深圳、珠海、佛山市要繼續嚴格執行住房限購政策,原出臺的住房限購政策與國辦發〔2013〕17號文要求不符的,應立即作出調整,并應嚴格把關。與此同時,需嚴格執行國辦發〔2013〕17號文關于出售自有住房個人所得稅的征收規定。 值得注意的是,這是首次對廣州和深圳兩大一線城市實施限購、限價的“雙限”政策。 暨南大學管理學院教授胡剛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此前“國五條”中要求對部分房價上漲過快的重點城市實施價格限制,而此次廣州、深圳的限價相當于落實了政策的要求?深A見的是,近期漲幅較快的北京和上海也有可能延續廣州和深圳的“雙限”政策。 國家統計局公布的70大中城市數據顯示,北上廣深領漲全國,1月深圳上漲2.2%,北京上漲2.1%,廣州上漲2%,而2月漲幅更甚,北京、廣州上漲幅度高達3.1%,上海上漲2.3%,深圳與上月持平,上漲2.2%。 中國房地產及住宅研究會副會長顧云昌對《經濟參考報》記者指出,由于此前對于房價控制目標都是包含保障性住房項目,地方對房價控制可操作性大,但是此次細則中指出房價需摒除保障性住房,這對于地方來說,摒除保障房將大大增加調控難度,也將對市場產生更大的影響。 此外,在供應方面,細則提出,地級以上城市(含順德區)需于3月底前公布2013年度住房用地供應計劃,并進一步探索完善“限地價、競房價”、“限地價、競房價或競配建保障房”等土地出讓方式,防止商品住房土地出讓價格過快上漲。與此同時,要建立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設項目行政審批快速通道,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項目的供地、建設和上市。 細則同時明確表示,有條件的地區可適當提高商品房預售門檻,并于2013年底前全省地級以上城市(含順德區)按要求完成與省房地產數據中心的網絡連接和數據傳輸測試,并按統一標準實施改造升級。 顧云昌指出,廣東首次提出信息聯網時間表,為全國聯網打造基礎,并會加快以住房信息聯網為技術基礎的房地產持有環節征稅工作的進度。但此次細則仍待完善,例如公眾所最為關注的二手房20%交易所得稅等問題,廣東省政府僅是以“嚴格執行國辦發〔2013〕17號文關于出售自有住房個人所得稅的征收規定”一筆帶過。 “總體來說,廣東版細則不細,可操作性并不強。”顧云昌指出,由于國家沒有出臺對于個稅征收方案以及信貸等各項措施實施細則,因此地方出臺細則并未涉及這些焦點問題,從而進一步加大了下級政府的執行難度。 顧云昌指出,在其他各省細則設定過程中,應更具有操作性,另外,在政策決定后不要形成空檔期,以免造成市場不穩定或部分人鉆空子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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