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馬遜卓越公司因擅自取消并刪除消費者的網購訂單,被消費者懷疑虛假促銷而將其告上法院。今天上午,朝陽法院對這起電商刪單案作出一審判決。判決亞馬遜公司繼續履行訂單,向夏先生交付其訂購的3塊手表。
此案開庭時,關于網購訂單什么情況下才算合同成立,成為最大的爭議焦點。亞馬遜公司曾表示,夏先生在網上下單后,根據程序,公司會向客戶發送確認收到訂單的電子郵件,但這封郵件只是表明收到了購買人的要約。根據亞馬遜網站公布的“使用條件”,只有網站發出發貨確認的電子郵件,買賣合同才算成立。但法院審理認為,亞馬遜網站關于“使用條件”的規定,是對消費者基于一般的消費習慣所認知的交易模式的重大改變,對消費者的合同利益會產生實質的影響,亞馬遜網站對此應當作出合理的、充分的提示,提醒消費者注意該項特別約定。根據查明的情況法院認為,亞馬遜公司未就使用條件的格式條款以合理的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特別是沒有在消費者提交訂單之前予以明確提示,因此認定亞馬遜公司關于“使用條件”的相關條款應視為沒有訂入合同,當然也不應對消費者發生效力。
判決稱,亞馬遜公司將其待售商品的名稱、型號、價款等詳細信息陳列于網站上,內容明確具體,根據法律規定和一般交易觀念判斷,已符合要約的特性。消費者通過網站在其有庫存或者其允許的狀態下自由選購點擊加入購物車,并在確定其他送貨、付款信息之后確認訂單,應當視為進行了承諾。
據悉,此案對電商擅自刪單侵犯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將具有一定的判例性質。
案情回放
去年9月5日,在亞馬遜網站舉辦的名表促銷活動中,夏先生以396元價格訂購了兩塊依波表、1塊海鷗表,下單時約定貨到支付余款。當天上午9時許,夏先生陸續收到亞馬遜公司的訂單確認郵件,其中一款海鷗表顯示有貨,另兩塊依波表顯示缺貨,但表示一旦確認發貨日期,將會向夏先生發貨。
然而9月8日,夏先生收到亞馬遜郵件通知,稱其購買的三塊手表因不能采購到貨,無法為夏先生發貨,并在沒有通知夏先生的情況下,直接將訂單刪除。夏先生懷疑,亞馬遜公司是在進行虛假促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