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對電動自行車執行的還是1999年的標準,如果按照那個標準,市場上95%的電動自行車是超標的。”全國人大代表、浙江天能集團董事長張天任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由于行業標準不科學,電動自行車產業發展遇到了極大阻力,建議國家有關部門盡快修訂出臺電動自行車國家新標準。
張天任說,經過近20年的快速發展,電動自行車產業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已經進入成熟期。然而,目前電動自行車行業標準實施的是1999年國家出臺的GB 17761-1999《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該執行標準的最高時速不大于20km,整車重量不大于40kg,電動機功率不大于240W,對于超過該標準的電動車禁止上路。
“隨著電動車行業的不斷發展,現行限速、整車重量、電機功率等核心技術指標已經不能滿足市場需求。”張天任說,如果按照原有標準,目前市場上行駛的電動自行車95%以上“超標”。
對此,張天任建議,盡快出臺電動自行車的新國標,建議制定與國際接軌的速度標準,如美國32.18km/h的限速,目前國內整車廠商主流建議30km/h的限速;對于某些指標超標的電動自行車,可以通過以舊換新,折價回購,發放報廢補貼等形式進行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