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國家稅務總局最新出臺的《網絡發票管理辦法》將從4月1日起實施,要求所有電商向消費者出具發票。專家稱,主要目的是為征稅做準備,但征稅主要針對B2C電商公司或平臺入駐公司。對于個人網店,暫時不會征稅。
對此,不少網民認為,《網絡發票管理辦法》將網購納入規范管理軌道,降低交易風險,保護消費者利益,方向是對的,但征稅細則有待明確。此外,考慮到對中小企業、個人創業的支持,建議對網店征稅不要“一刀切”,可按營業額分檔次征收,對營業額較小的設立免征額。
利于市場公平
網民“劉曉忠”認為,電商征稅之所以惹爭議,只因當中涉及公平問題。不征稅,則傳統零售業受到不公平價格競爭,怨聲載道;征稅,則會破壞網店價格模式,使買家抱怨,賣家憤怒。到底何去何從?其實大可折中,給予網店較高銷售額征稅豁免門檻,降低傳統零售業的稅負。
網民“雅秋山易”認為,網絡店面不被征稅,老百姓看似從中可以享受低價的優惠,但實際上消費者享受到了多少好處呢?對年入億元的店鋪不征稅就是對社會普通勞動者和消費者的不公平。減稅是長期趨勢,但并不是所有的稅都不該收,特別是對超級電商來說,稅必須收。當然,網店的征稅要有法可依,不能完全照搬實體店面的方式,可以逐漸尋找適合網店的稅收體系,也不能操之過急,否則會影響電子商務的發展。
網民“寒寒”認為,理論上講,只要存在經營和利潤,互聯網交易就應該被納入國家稅收的整體框架之下。電子商務以及網店的活力絕不是建立在逃稅的基礎上,那些認為被征稅后開網店就會變得無利可圖的觀點是對電子商務的誤讀,即便被課稅以后,由于比傳統商店更快捷、方便、直接以及低成本,網店依舊擁有巨大生存優勢。
不應“一刀切”
網民“九江”認為,將網購納入規范管理軌道,降低交易風險,保護消費者利益,方向是正確的;具體操作應區別對待,創業和就業困難人員所開辦的網店應免征、緩征或減征稅,以鼓勵創業、扶持就業。管理政策不僅要考慮短期效果,更要考慮長遠影響和民眾認同接受程度,兼顧經濟與社會效益。
網民“劉曉忠”認為,淘寶網是很多年輕人創業的地方,國家應該鼓勵和保護他們,而不是用稅收令他們的希望破滅。因此,不建議對個體店進行一刀切式征稅,比如,一個年銷售額達100萬元、有6位員工的淘寶店,一年純利可能只有10萬,如果按照目前稅種和稅率納稅,其稅款高達9.41萬元,可能令其無法生存。因此,給予網店較高的銷售額征稅豁免門檻,并降低傳統零售業的稅負,才能促進中國商業發展,有利于擴大內需。
擔心商家轉嫁成本
網民“zhangyi”認為,網店征稅后,賣家必然會把增加的成本轉嫁到消費者身上,如此一來,最終受影響的還是消費者。網店賣家是要掙錢的,繳稅以后,利潤會下降,勢必促使他們提高銷售價格。
網民“尋找無雙”認為,給賣家加稅跟讓賣家漲價一個道理,估計沒有一個賣家會發善心把繳稅造成的成本增長完全自己消化,現在的問題是網上的東西會漲多少。要說漲價空間肯定是有的,征稅之后,不知道掌柜們會把多少成本轉嫁到消費者頭上,會不會出現搭車漲價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