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補貼政策是推動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根本動力,但可再生能源補貼方式繁瑣、補貼款拖欠等問題,已嚴重影響和制約可再生能源發展。”全國人大代表、中國明陽風電集團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兼首席執行官張傳衛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指出,當前可再生能源補貼機制亟待完善。 談及當前可再生能源補貼機制存在的主要問題,張傳衛認為,一是補貼資金征收和資金保障能力嚴重不足,二是補貼方式繁瑣,三是補貼部分支付周期過長,多則拖欠長達三年之久。 張傳衛建議,首先,財政部應簡化征收方式,可再生能源發電的補貼資金部分應全部由電力附加承擔,不再安排財政部專項資金。 其次,建議發改委和財政部加強征收力度,嚴格按照可再生能源法規定,將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在除西藏外全國范圍內扣除農業生產用電后的銷售電量進行全部征收,并將征收范圍擴大到所有的自備電廠;同時根據可再生能源發展需要,適度增加電力附加,建議2013年開始可再生能源電力附加增加到1.5分/千瓦時,到2015年提高到2分/千瓦時,以確保資金足額到位。 其三,建議發改委、能源局和財政部簡化補貼程序,收支均由電網公司完成,并由電網公司根據國家規定的電價直接向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結算,同時免除可再生能源電力附加在征收、發放過程中的各種稅費,政府主管部門則只對此進行檢查和監督。 其四,建議電監會和能源局加強對可再生能源補貼發放的監管,監督電網企業按照國家規定的價格,向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支付電費。 其五,建議發改委和能源局督促電網公司對全額保障性收購實施情況展開執法調查,對相關違規行為追究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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