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陷擔保“黑洞”的ST賢成訴訟糾紛再度發酵。公司今日(3月9日)公告稱再度陷入1億元民間借貸糾紛。值得關注的是,公告透露,公司的實際控制人黃賢優也卷入了民間借貸糾紛,而此前的糾紛均是西寧國新等公司代表法人或高管涉及。 ST賢成稱,近日,公司發現公司涉及自然人陳繼成起訴黃賢優、賢成集團有限公司(下稱“賢成集團”)、控股股東西寧市國新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下稱“西寧國新”)、公司的民間借貸糾紛事項。由此,公司對該事項開展自查。 在相關自查中,ST賢成經向該事項其他涉及方黃賢優、西寧國新、賢成集團查詢,并根據其所提供及公司所收集的資料顯示,該訴訟起因是2011年11月28日,黃賢優因資金周轉的需要向陳繼成借款合計1億元整,賢成集團、西寧國新及ST賢成提供連帶保證責任,并簽訂了《保證合同》。借款期限屆滿后,黃賢優因未能及時按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導致債權人陳繼成向廣州市中院提起訴訟,要求賢成集團、西寧國新及ST賢成承擔擔保責任。 事實上,此前ST賢成已因這類借貸糾紛陷入了層層的擔保“黑洞”。2012年5月以來,ST賢成相繼披露了訴訟事項20逾起,涉及標的達十幾億元。這些訴訟已導致公司募集資金及所持有子公司股權被多家法院查封、凍結。同時西寧國新所持有的公司股權也發生了質押及被多家法院查封、凍結等情況。 值得一提的,從相關案件信息披露的情況來看,主要是公司大股東的法人代表或部分高管人員采取偽造印章、簽字等手段,使上市公司及相關子公司陷入多起訴訟糾紛,資金、股權被查封。在此背景下,本次訴訟與此前不同看點在于,公司透露實際控制人黃賢優也卷入民間借貸糾紛。 另外,ST賢成今日在公告中一如既往地“撇清”自己,把責任均歸咎于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等。公告顯示,在相關自查中,公司并未發現公司董事會、管理層審議、審批過任何與上述民間借貸有關的議案、決議及其他資料和公章使用記錄,也未收到過法院送達的與上述案件有關的法律文書文件。 公司進一步表示,目前西寧國新已針對該訴訟提出了管轄權異議,仍未進入開庭階段。公司將密切關注上述事項的進展,并及時予以公告,同時公司將對上述事項作出進一步的核查,如發現其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將追究有關責任人的一切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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