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居世界五百強的某外資超市,商品購進都要按花色品種逐一、逐店收取條碼費1000元,商品欲在其直營的幾十家連鎖超市上柜,需要預交條碼費數十萬元。 某品牌服裝廠商在某地知名商場開設64平米展廳,一年實現銷售額206萬元,商場要收取銷售毛利額63.8萬元,還要額外支付裝修、物業、節慶、促銷、用電等費用20.5萬元,廠商自己再扣除生產、物流、稅金等成本之后,盈利寥寥無幾。 講罷這兩個實例,民建天津市委會主委歐成中代表無奈地搖頭:“現在,大型零售商場或超市除了要賺取正常的進銷差價外,供貨商還要繳納進店費、條碼費、廣告費、節慶費、物流費等。一些中小型的制造、批發企業現在不堪忍受重負,紛紛退出市場。”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指出,要堅定不移地把擴大內需作為經濟發展的長期戰略方針,并指出,擴大內需的難點和重點在消費,潛力也在消費。 擴大消費已成為我國經濟發展最為關鍵的問題。歐成中提供了一組數據:美國3億多人口,年消費額達到11萬億美元;中國13多億人口,消費只有4萬億美元。 “我國社會潛在的消費需求為什么釋放不出來?大多數居民收入水平低是主要原因。同時,流通領域缺乏有效監管,大型零售商對供貨商收取名目繁多的費用,增加了流通成本,推高了國內物價,降低了人們的消費欲望,這種現象也不可小覷。”歐成中自問自答。 從上世紀90年代,我國進入買方市場后,大型零售商場、大型連鎖超市巧立名目、巧取豪奪的現象愈演愈烈。供貨商為了使自己產品進入市場,不得不屈服讓步,許多從事生產、批發的中小企業苦不堪言。 大型零售商場、大型連鎖超市向供貨商的各類收費,最終都要進入商品銷售價格,而真正的受害人是消費者。 據業內人士測算,如果大型零售商場、大型連鎖超市取消這些違規收費,商品的零售價格可以降低5%至10%左右,這將對居民消費起到不小的刺激作用。 去年,國務院出臺了《關于深化流通體制改革加快流通產業發展的意見》。意見明確指出:“抓緊出臺降低流通費用綜合性實施方案。切實規范零售商供應商交易收費等流通領域收費行為。” 歐成中建議,有關部門要抓緊制定流通市場公平交易管理的行政法規,制定全國統一的零售商、供貨商供銷合同文本,規范市場主體交易行為,明確零售商允許或禁止的收費項目,明確零售商收費后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限制大型零售商向供貨商隨意立項收費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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