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大多數非國有控股的上市公司,監事會工作可以用兩個字“虛置”解釋。今年“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交通銀行監事長華慶山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這樣表示。 華慶山說,現在上市公司監事會的現狀是:絕大多數非國有控股的上市公司,監事會工作可以用兩個字“虛置”解釋。這些監事會的特點是:監事長一般都是兼職,監事會工作機構人數僅限一到兩個人,而且有的還是兼職的,多數都是董秘幫著做事,我們召開過監事長委員會活動,有的就是董秘參加,因為沒人,監事長還是兼職。 據他透露,去年在上海上市公司協會成立了監事長委員會,各地方上市公司協會成立委員會多是董秘委員會和CFO(財務總監委員會),監事長委員會呈現的不是太多。 按照公司法目前給監事會確立的職責,也是中國現代企業制度一個特色,一個創造。本意是參考日本,德國監事會中發揮的作用。“賦有監事會的職責,我們都是走程序,像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監事會開展工作,在我們這里很難做到。”華慶山坦言。 為此,華慶山認為,目前這樣的監督機制在理論研究上,實踐運用上都需要細化,包括監事會自己都認為中國的公司監事會位置處境比較尷尬,其實董事會有監督,特別是獨立董事,董事會內設的審計委員會,也承擔監督作用。 監事會的監督和董事會的監督職責分工在哪里?華慶山說,監事會承擔角色受股東委托,對董事會運行高管都承擔監督作用,而獨立董事和董事會內的下設審計委員會主要是對董事會負責,也對中小股東負責,在工作上有些會有重合,但是要有分工。 他認為,現在監事會和董事會的監督職責分工不明,“應該明確監事會和董事會的監督職責分工。”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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