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華慈善總會榮譽副會長周森做客人民網強國論壇,與網友在線交流“如何提升慈善公益事業的公信力”。周森指出,慈善立法勢在必行。每個人的工資,必須要有一筆錢進行慈善公益,就像現在納稅一樣,超過3500多少稅,超過5500多少稅,要按照法律的程序。 慈善=扣工資,并且還要以立法的形式固定下來?周森副會長真是太有才了。如果真如他所愿,則中國的慈善機構再也不必擔心郭美美一類的丑聞來影響“收入”了。可是,《公益事業捐贈法》規定,“捐贈應當是自愿和無償的,捐贈人有權決定捐贈的數量、用途和方式,受贈人應當公開接受捐贈的情況和受贈財產的使用、管理情況和接受社會監督。”假如慈善立法扣工資,豈非有悖“自愿”原則?本該自愿的捐款變成了強制,本該發自內心的愛心變成了攤派。如此強制捐款,完全背離了慈善的應有之義。 其實,雖然以前強制捐款并未“入法”,類似現象卻久已存在。相信很多中國人都有過“被捐款”的經歷,今天這捐款、明天那愛心,一級一級壓任務,最后都要落實到人頭上。例如,湖南長沙縣曾強制教師每天捐款1元,“捐款”甚至成了工資單上的固定一項。獻愛心當然是好事,可“被捐款”的滋味卻并不好受,尤其是三天兩頭“被捐款”誰都受不了。不知情的人往往會被眾多的慈善場面深深感動,但又有誰想得到,這其中有多少是強扣的工資撐起的“門面”。 面對確需幫助的人和事,相信很多人都不會吝嗇愛心,都愿意伸出援手。扣工資捐款,看似簡單、快速、有效,其實是對愛心的褻瀆,不僅不能收到預期的效果,還會引起人們的逆反心理,得不償失。同時,這種試圖通過立法的形式搞攤派的做法,無疑是特權意識、霸道作風作祟的結果,實質上是對公民合法財產的一種變相侵害。如果慈善領域存在的“被捐款”之類的亂相得不到根治,愛心和慈善事業早晚會因此而被糟蹋。 慈善確實需要立法,但立法的初衷應該是完善慈善體制、加強對慈善機構的監管、促進慈善事業健康發展,而非為強制捐款保駕護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