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太利委員: 制訂創業投資法的時機已經成熟,建議有關部門盡快啟動創業投資法立法工作。對于內容,建議至少應包括如下幾個方面:一,統一對創業投資的認識,明確創業投資的概念、投資領域、組織形式、監管政策等,將其與其他類型基金區分開來;二,統一不同組織形式間的創業投資企業的財政、稅收等政策;三,針對創業投資行業的獨特運作管理機制,創設有別于其他類型的公司或合伙企業的法律規則,為創業投資行業的運行管理提供法律保障;四,明確界定合格投資人,規范創業投資企業的非公開募集行為;五,強化信息披露制度,保障投資人的合法權益;六,盡量統一內外資創業投資企業的政策。 楊維剛委員: 部分高校SCI論文數量上去了,高校排名上去了,學科評估水平上去了,但真正的社會影響力下降了,納稅人的錢浪費了,學生培養質量變差了,學生就業越來越困難。面對這些問題,全社會都應該拿出勇氣,深刻反思,糾正常識性錯誤。為此,建議盡快改革我國科技評價體系:一,以論文本身的科學價值評價論文,讓國人分享中國基礎研究的成果;二,以知識產權評價技術研究,推動社會技術進步;三,重塑中國科技界自信,堅持“學術精神”。 馬志偉委員: 西部地區新農村建設是一個長期復雜的系統工程,需要各級政府及全社會的共同努力。建議:一,充分尊重農民意愿,加快優勢特色產業發展;二,積極發展勞務經濟,促進剩余勞動力流動和轉移;三,加快公共服務綜合改革,提高農村公共服務水平;四,培育新型農民,提高持續增收的核心能力;五,完善農村基層民主建設,強化基層領導班子。 黃廉熙委員: 當前,小微企業普遍感覺到各種負擔的沉重,外部發展環境不容樂觀。建議:一,設計更有利于促進小微企業發展的合理稅負架構。二,改善對小微企業的金融服務。建議國家有關金融部門采取有效扶持措施,一方面要加快推進金融體制改革,將民間資本引導到更多為中小企業服務的中小型商業銀行;另一方面,可考慮開設專門的小企業政策銀行,或在現有金融機構中開辟專門為小企業服務的貸款部門,由財政部門補貼部分利息,切實把小企業貸款利率降到合理水平。三,進一步優化小企業創新發展環境。加快完善對小企業直接融資的審批制度,方便小企業通過資本市場實現技術創新成果的價值,進一步增強小企業技術創新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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