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參考報》記者日前從福州檢驗檢疫局獲悉,去年全年該局共檢出進口大宗資源性商品短重36批次,為企業挽回經濟損失159.2萬美元。 據介紹,去年福州口岸被檢出短重的主要進口貨物品種為礦產品(鐵礦、煤炭)以及棉花;其中,鐵礦石、煤炭短重26批。
福州檢驗檢疫局相關人員說,進口大宗資源性產品短重原因主要有二:一是近來國內鐵礦石進口均價波動較大,來自印度、馬來西亞、菲律賓等地的部分貿易出口商為減少損失故意“缺斤短兩”、“以水充礦”,去年最高的一批次鐵礦石短重率竟達32.26‰。二是國外礦產品檢驗鑒定市場不規范,技術水平參差不齊甚至存在不實行為,有的將裝貨方式由原來的港口裝貨變更為錨地裝貨,監管可控性較差。 福州檢驗檢疫局建議,為杜絕進口大宗資源性礦產品短重行為,一是在合同的相關條款中,應訂明以到貨口岸檢驗檢疫機構為最終結算依據,爭取索賠時占據有利地位;二是選擇誠信合作伙伴,在簽訂貿易合同前,將誠信作為發貨商選擇的一個重要考慮因素,避開存在欺詐行為的不良企業;三是進口單位在簽訂進口合同時,要注意合同用語規范,技術指標表述準確,重要條款內容特別是檢驗、索賠、仲裁等條款要確保齊全,以防出現質量問題后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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