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現場科學發展基層行]“把村級權力關進制度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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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觀山東莒縣“村民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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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04 作者:記者 王海鷹 張志龍/濟南報道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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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月支出共50項,農灌架電26325元,硬化村頭路48492元,生活費260元”。近日,在山東省莒縣陵陽鎮劉河口村“兩公開一會審”現場,村會計劉彥吉逐項宣讀著財務支出單據。 “我有一個疑問!”宣讀完畢,會議進入提問環節,黨員張文明隨即提出:“第三項生活費是怎么回事,咱村里沒請人吃飯啊?” “前幾天農灌線路改架,村電工帶著兩個人上城里買電器,中午吃了頓飯。”村支部書記、會議主持人劉志軍的話音剛落,張文明馬上站起來說:“三個人一頓飯吃去了260元,也太貴了。這筆賬我不同意下。”“以前咱上城里買東西都是快去快回,俺也不同意下。”不少人附和。 最終,這項開支在集體表決的時候被否決,由吃飯的三個人自付。 莒縣2012年開始探索實施的以“陽光理財、民主議事、群眾公決”為主要內容的村級財務事務“兩公開一會審”工作法,實現了村級事務村民自治,即村級財務收支、重大事項辦理情況公開,由村級組織成員和群眾集中會審。 莒縣的村級“兩公開一會審”是在鄉鎮黨委政府監督下,各村每月25日到31日組織召開一次由村級組織成員和部分群眾參加的民主理財(事)會議。 會議設三個流程,一是“曬”,一項一項公開“曝曬”當月財務收支和重大事項辦理情況,下月財務收支預算和重大村務擬辦事項;二是“審”,與會人員對村兩委公開事項進行集中會審,對存有異議的事項進行質詢;三是“決”,對支出事由不充分的,予以否決,這筆支出村務監督委員會不蓋章,成員不簽字,鎮經管站不予下賬,誰支出的由誰自負;未過半數同意的擬辦事項,作為否決事項,暫緩辦理。 “村民自治、農村民主不應僅體現在三年一次的選舉上,更應該體現在日常村級事務的管理上,而現在村民和村干部之間的聯系普遍減弱,群眾參與村級事務的積極性不高,這是推行‘兩公開一會審’的一個考慮。”莒縣縣委書記劉守亮說。 “兩公開一會審”致力于從源頭解決問題,這種模式搭建了一個干群平等對話的平臺,實現了村級事務村民自治,形成村級矛盾問題事前預防、事中自我調解、事發即時自主化解的機制。 劉河口村當天的“兩公開一會審”還修改了“老年社區樓房建設標準和分配繼承”的事項。因為資金是村里爭取來的,又是老年社區,村兩委提出樓房建筑面積75平方米、房產不繼承的方案。 記者看到,此提議一提出,有村黨員、村民代表等參加的會場立刻炸開了鍋,紛紛圍繞“房子繼承”這一話題展開了激烈討論,最終村兩委的方案被否決,改為樓房面積80平方米,允許子女繼承。 “兩公開一會審”的辦法把村級權力關進了“制度籠子”,防止了村級經濟問題的發生。莒縣紀委提供的數據顯示,2012年以來,全縣反映農村干部經濟問題的信訪件同比下降31.7%,未接到一起反映涉及2012年農村干部經濟問題的信訪案件。 “村里怎么花錢老百姓不知道,村里有什么收入也不知道,村干部坐收坐支,沒有監督。即便最后村干部因經濟問題坐了牢,錢也追不回來了,損失已經造成了。”莒縣縣委常委、紀委書記毛懷偉說,實行“兩公開一會審”后,收入支出公開化,群眾有了一個監督干部的平臺。 “給我們很大壓力。老百姓真敢說,有時候一場會下來后背全是汗:要是哪項開支被否了,自己墊上不說,丟人啊!”寨里河鎮穆家寨村黨支部書記王洪亮對記者說。 “十八大提出豐富基層群眾自治的內容和形式,‘兩公開一會審’就是農村自治的一種實現形式。”劉守亮認為,“兩公開一會審”是個“起底”的辦法,短期內可能讓農村一些矛盾或問題暴露出來,但是長期看一定會見效。因為它實現了村級財務事務全景式公開和全方位監督,村干部暗箱操作的空間擠沒了,從源頭上避免了農村不和諧因素的發生。 《經濟參考報》記者在采訪中發現,要實現充分村民自治,仍需改進完善,如目前事項公開得不夠具體、流程過于簡單、缺乏責任追究等。 一些基層干部群眾建議,在每個村安裝開通視頻監控系統,圍繞制定公開事項目錄細化操作流程。建立“兩公開一會審”全程寫實記錄、與會人員簽字確認、鄉鎮駐村指導員同步介入監督制度。同時,工作法執行情況與鎮村干部崗位工作目標責任考核、工資待遇、使用獎懲掛鉤,使“兩公開一會審”成為保障村民自治的長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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