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25日發(fā)布的《中國法治發(fā)展報告No.11(2013)》指出,當前我國政府采購價格虛高問題仍然十分突出,資金浪費嚴重,背離制度設計初衷。
報告表示,通過對部分地方政府2012年1月1日至9月30日之間協議供貨商品成交記錄的統(tǒng)計發(fā)現,有高達八成的商品高于市場平均價。其中,56.1%的商品高于市場平均價1.5倍(不含1.5倍)以內;17%的商品高于市場平均價1.5倍至2倍(不含2倍);5.2%的商品高于市場平均價2倍至3倍(不含3倍);1.5%的商品價格高于市場平均價3倍以上。而批量集中采購價格與市場平均價格的比較顯示,中央機關批量集中采購商品的成交價全部低于或者等于市場平均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