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很少有公款大吃大喝,原因是每年預算各個單位招待費預算極少,一般單位都是提前制定下一年的預算,制定預算時,為了節約開支,招待費很容易被砍掉。執行預算時,很多單位很少、甚至幾乎沒有招待費,相關人員要請客必須自掏腰包,誰都舍不得大吃大喝。
上個世紀90年代,筆者曾在東京大學留學,導師丸山升先生是文學部的負責人,但每次他與學生們在一起聚會,都是大家湊錢,當然丸山升先生工資高,每次都比學生們多拿幾千日元。日本大學很多學科都有政府資助的科研項目費,但沒有一分錢可用于吃飯,項目費審查十分嚴格,審核人員認為不合理的開支,項目負責人要詳細說明情況,一旦被認定經費開支不合理,不管多少都會成為很大的問題。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嚴懲,甚至導致身敗名裂。
日本的社團組織舉行活動,都是利用成員的會費和大家臨時湊錢,2007年9月日本友好七團體在東京新大谷飯店舉行盛大宴會歡迎中國代表團訪日,受邀出席宴會的華人和日本友人每人交一萬日元。日本外國記者中心是日本外務省的外圍團體,經常組織“記者旅行”,實際上是讓外國記者到各地采訪,對象有日本的科研單位、中小企業、日本獨特的文化和自然風光等,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外宣的作用。但每次組織活動,參加的記者都要交一部分費用,被采訪的企業要贊助一部分。一般時間都安排得很滿,吃的也較為簡單。即使這樣,如果找不到贊助單位也很難成行。
日本主流媒體每年都要舉行新年會,如《讀賣新聞》每年1月上旬邀請政要、企業家、外國同行參加宴會,規模盛大,借機與政要和企業家拉關系,對新的一年的報道和經營大有幫助,但舉行宴會的資金與公款沒有關系,因為《讀賣新聞》在日本是一家企業,自負盈虧。而NHK電視臺就不同了,這是一家唯一享有特權,財政支出來源于國民的視聽費,多少有點國營的性質,因此筆者在日本多年,從來也沒有參加過NHK電視臺的大型宴請活動。
日本公務人員大吃大喝的機會很少,日本1999年通過、2000年4月1日正式實施的《國家公務員倫理法》規定,禁止公務員同與工作有利害關系的人員往來,包括合同方、接受審批方、被檢查方等等;禁止與利害關系人員就餐,以及接受其饋贈,包括婚喪嫁娶等禮金;即便不是利害關系方,如果接受的宴請或贈禮達到5000日元以上,就必須向上司匯報。該法出臺后,日本各省廳的干部開始回避行業單位的招待。2007年11月28日,日本東京地方檢察院以受賄罪嫌疑逮捕了日本防衛省前事務次官守屋武昌及其妻子。原因是,負責自衛隊軍需供應的山田洋行公司前負責人宮崎元伸在守屋擔任防衛省事務次官期間,多次邀請其打高爾夫球,并經常在打球后宴請守屋等人。
日本公務人員有一種觀念,公款是納稅人的錢,不能隨便使用,法律也不允許,乘坐公車辦公務,路過自己家門口也不能回家,必須回到單位,然后再從單位坐公共交通工具回家,這樣才沒有公車私用的嫌疑,單位辦公用紙,一張也不拿回家,否則就是占公家便宜,更不敢利用公款大吃大喝。普通國民對政府鋪張浪費深惡痛絕,因為他們認為政府所有開支都是自己的血汗錢,一旦發現浪費的情況,國民反應強烈,公款大吃大喝更是眾矢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