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19日對外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直通車業務指引》,并將于2013年7月1日起實施。上證直通車是指由上交所上市公司自行登記和上傳信息披露文件,并將其直接提交至上交所網站及其他指定媒體予以發布的信息披露方式。上交所對直通車公告實行事后監管,不進行事前形式審核。 上交所表示,上證直通車原則上適用于上交所全體上市公司,但上交所可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質量、規范運作程度調整直通車業務適用主體的范圍。總體看,約有66%的信息披露事項,上市公司可以直通披露。目前對涉及業務操作和并購重組、破產重整、退市、再融資等重大事項仍保留事前形式審核,暫不予實施直通車。對于直通車公告,上市公司如在15:30前確認發布,則上交所網站將自當日15:30起集中進行披露;上市公司如在15:30之后確認發布,則上交所網站將按照上市公司的提交時間進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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