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HO中國涉嫌串通“房姐”洗錢風波未停,其企業名稱“開曼群島SOHO中國有限公司北京代表處”又被指涉嫌違法違規。昨天,有律師身份的網友在微博公開了一份申請書,要求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將SOHO中國企業名稱中的“中國”二字去掉。

春節剛過,圍繞SOHO中國的話題再起。昨天,網友“郭蔚律師thu”在微博曬出一份寄給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申請書,申請書的內容稱“開曼群島SOHO中國有限公司北京代表處”名稱涉嫌違反相關法規,要求將名稱中的“中國”二字去掉。于是,不久前陷入“洗錢門”的SOHO中國又卷入違規命名的風波。
那么,違規命名的理由是什么?“郭蔚律師thu”認為,“‘開曼群島SOHO中國有限公司北京代表處’作為一個經濟實體,在名稱中冠以‘中國’二字,事先并沒有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的同意,至今也未取得國務院的追認,其名稱不符合規定。”
申請書中同時列出了相關規定的法律文件:1995年5月29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公司名稱冠以“中國”等字樣問題的通知》(國辦發【1995】36號)指出,今后,除國務院決定設立的公司外,其他新設立的公司(包括其他各類經濟實體)一律不得在名稱中冠以“中國”、“中華”、“全國”、“國家”、“國際”等字樣。
申請書同時強調,SOHO中國違規命名,“既對公眾造成了欺騙和誤解,又違反了法律、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屬于《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第五條規定的不適宜的企業名稱,申請人有權依據《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第五條第二項之規定請求貴局作為登記主管機關予以糾正,將‘開曼群島SOHO中國有限公司北京代表處’一名中的‘中國’二字去掉,以維護我國法律的尊嚴。”
網友“郭蔚律師thu”將該申請書同時@給包括SOHO中國董事長潘石屹等在內的相關人士,截止發稿前,一向借助微博發表觀點的SOHO中國尚未就此事做出解釋。
據了解,在SOHO中國陷入房姐洗錢風波之時,有媒體報道稱,潘石屹和SOHO中國CEO張欣正在忙著將資產向海外轉移。隨后張欣回應稱自己本來就是外籍,使得“轉移財產”的說法不攻自破,但同時也公開了SOHO中國純外資企業的身份。
中新網房產頻道就此采訪多位相關行業律師,認為SOHO中國在開曼群島注冊,公司命名不受國內相關規定的限制,但是某些地方也值得商榷。北京漢卓律師事務所律師安百山對中新網房產頻道表示,該公司一直使用的“SOHO中國”系企業簡稱,按照規定該簡稱也要在國內登記注冊。“如果沒有登記注冊,而一直在用簡稱進行宣傳,這也是有問題的。”安百山說。
北京市京豪律師事務所律師高道智認為,“僅僅是一個企業名稱的簡稱,在管理上有些不規范,同時,將企業簡稱尤其是帶有‘中國’字樣的信息設計到公司LOGO里,一般不會審查通過。”但事實是,SOHO中國目前的企業LOGO確實帶有“中國”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