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日前公布《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管理暫行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這標志著“新三板”市場有了基本的監管框架。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說,暫行辦法主要解決三方面問題:一是確立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及掛牌公司的法律地位;二是明確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的職能,對其組織結構提出特殊要求,對其履行自律監管職責提出明確要求;三是建立全國股份轉讓系統的基本監管框架。 據介紹,暫行辦法探索了對我國第一家公司制證券市場組織機構的監管方式,同時力圖賦予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更加市場化的運作機制、更加充分的自主權和更加廣闊的政策空間。 暫行辦法按照市場優先和社會自治的總體思路,充分授權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自主制定掛牌條件、轉讓方式、主辦券商管理等各項基本業務規則,支持其探索形成高效、靈活、符合場外市場特征的規則體系和制度框架,增強競爭力。 暫行辦法還明確規定,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應當堅持公益優先,保證全國股份轉讓系統的正常運行,為各參與人提供優質、高效、靈活、低成本的金融服務。 據了解,暫行辦法公布實施后,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還將發布實施相關業務規則,全國場外市場的業務規則體系將逐步建立,為全國場外市場建設從區域性試點轉為面向全國的規范運行奠定法律基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