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福建省漳州市漳浦縣古雷半島的騰龍芳烴(漳州)有限公司的80萬噸/年對二甲苯(PX)工程及整體公用配套工程原料調整項目因環境違法被國家環境保護部責令停止建設。 據環境保護部華東環境保護督查中心調查,該公司80萬噸/年對二甲苯(PX)工程及整體公用配套工程原料調整項目報批的變更環境影響報告書未經批準,擅自開工建設,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四條關于環評制度的規定。 環境保護部決定責令該公司80萬噸/年對二甲苯工程及整體公用配套工程原料調整項目停止建設,罰款20萬元,要求在通過環境保護部環評批復之前,不得擅自恢復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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