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有1300萬粉絲的華遠地產董事長任志強,近日在微博上向北京市國資委發起炮轟。作為北京銀行的一名董事,任志強指責北京國資委強令撤換北京銀行監事長,有損股東權益,并稱此事“令中外所有董事震驚和憤怒”。 根據任志強的說法,在15日召開的北京銀行董事會上,代表只有不到10%股權的北京市國資委,要求北京銀行撤銷未到屆應改選的現任監事長(保留了監事),并任命不是監事的人員擔任監事長,嚴重侵害其他股東權益。 盡管任志強義正詞嚴,聲稱準備聯名對北京市國資委黨委的這種行為表示抗議,“如有必要將用公開訴訟的法律手段維護股東權益。”然而,就在當晚,任志強刪除了有關此事的所有微博,并稱“此事不宜公開討論”。 更戲劇化的是,北京銀行當晚發布了一則公告,披露了新任監事長強新的誕生過程。公告稱,1月8日該行第四屆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決議,同意史元辭去監事長之職,同時依照法律程序,經該行監事會提名委員會資格審查,選舉強新擔任監事長。 該公告的解釋可謂“天衣無縫”:在此之前的2012年12月27日,北京銀行已依法召開職工代表大會選舉強新為北京銀行職工代表監事。值得一提的是,強新的簡歷顯示,她此前曾擔任北京市國資委黨委副書記、副主任等職。 記者查閱《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關規定,監事會包括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職工代表,其中職工代表由職工代表選舉產生,其他監事則由股東大會選舉產生,監事長由監事選舉產生。 一位律師亦告訴記者,監事長由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監事選舉產生或解聘,并不需要獲得股東大會或董事會的相關授權與同意。也就是說,由職工代表選舉的監事可以不經過股東大會投票產生,而監事長的選舉也不必通過董事會表決。 然而,對于強新在2012年底的職工代表大會被選舉為北京銀行職工代表監事一事,北京銀行此前并未進行任何公告。 北京銀行2012年三季報披露,該行第一大股東為荷蘭ING集團,北京國資委位列第二大股東。而如若加上國有獨資的北京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的持股,北京國資委合計持股已超過外方股東,是北京銀行的實際控制人,對該行人事調整具有一定的話語權。 任志強任職的華遠集團是第七大流通股東,作為該行的一名董事,任志強在表達自己對于監事長的選舉不滿時卻表現得很無奈。這種不滿,可能是因為體制問題,亦有可能是因為披露不完善。而他的無奈,恰恰是對國內銀行內部治理的拷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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