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海洋局網站消息,1月10日上午,全國海洋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會上公布的數據顯示,據初步測算,去年全國海洋生產總值已經超過5萬億元。 據悉,一年來,國家海洋局采取了以下有效舉措:一是政策規劃引領了發展。國務院出臺了《國家海洋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全國海洋經濟發展“十二五”規劃》、《全國海洋功能區劃(2011-2020年)》及11個省級海洋功能區劃、《全國海島保護規劃》、《陸海觀測衛星發展規劃(2011-2020年)》,國家海洋局聯合財政部下發了《關于推進海洋經濟創新發展區域示范的通知》,與國家開發銀行簽署戰略合作協議,支持山東、青島、浙江、寧波、福建、廈門、廣東、深圳等省市開展海洋經濟創新發展區域示范。 二是行政措施服務了發展。堅持保障發展與保護環境相統一的原則,緊密結合沿海地區的發展需要,統籌安排年度圍填海計劃,審查批準區域建設用海規劃23個,農業圍墾用海規劃2個,全年報國務院批準項目用海32個,完成了香港惰性拆建物料新處置區選劃工作,積極回應澳門惰性拆建物料內地海域處置需求,優先保障了國家重點基礎設施、產業政策鼓勵發展和民生項目用海需求。 三是科技創新支撐了發展。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海水淡化產業的意見”,積極促進海水淡化產業的發展。海洋可再生能源工作在專項資金支持下取得可喜進展。建立了海洋工程科技獎勵制度。利用公益專項重點支持了山東、福建、浙江、廣東等省的科技創新、成果轉化、產業發展。推動海洋經濟創新發展區域示范立項,創建江蘇、福建、大連三個國家科技興海產業示范基地。遼寧、天津、廣東、廣西等各省市還因地制宜,廣開渠道,組織各類資金支持科技興海與產業發展。海洋衛星業務應用得到進一步拓展,地面應用系統建設取得全面進展。 四是服務指導助推了發展。與有關部門共同對廣東、浙江、遼寧、河北四省組織規劃實施、海洋經濟發展情況進行調查研究和指導。開展了風電項目用海調研并健全了相關管理制度。河北、江蘇、浙江、福建等省進一步探索和完善了適合本省特點的海域使用權的招標、拍賣制度,上海推進16項海洋行政審批事項“全部上網、全程上網”,福建建立了聯系縣市、掛鉤重點項目的掛點包片制度,江蘇建立了海洋經濟考核指標體系和核算體系,廣東省編制了全國首部海洋經濟地圖,著力服務海洋經濟發展和推進重點項目建設。 五是海洋執法保障了發展。“海盾”專項執法行動嚴厲打擊和有效遏制了非法圍填海行為。“海砂”專項行動對海砂開采密集區域實行重點監控,遏制了盜采濫挖海砂行為;“區域用海”專項行動對91個區域用海規劃項目實施逐一檢查;海島定期巡查和海島執法示范進一步規范了無人島開發秩序。2012年海域海島執法共檢查項目34600余個,立案查處違法行為610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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