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將從明天起實施。業界認為,該條例的出臺將促進車企的自覺性,主動召回將成為一種常態。 最近一段時間,很多的汽車企業都趕在新條例實施前對旗下的缺陷產品進行召回。12月28日國家質檢總局消息稱,北汽福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向他們遞交了召回報告,決定從2013年1月5日起召回2009年10月20日到2010年7月30日生產的部分歐曼牽引車,共計357輛。 自條例正式發布的兩個月來,除了福田汽車,已經有馬自達、鄭州宇通、上汽乘用車、一汽豐田、上海通用、奔馳和斯巴魯等15起召回事件,共計召回近60萬輛。 由于新法規明年正式實行,條例對于召回規定的條款率大大提高,不少廠商選擇在新規正式實行前主動召回,避免迎來更大的損失。根據條例規定生產者或經營者未停止生產銷售或進口缺陷汽車產品的,生產者經責令召回拒不召回的,將被處以缺陷汽車產品貨值金額1%以上、10%以下的罰款。 一系列的規定意味著以往最高僅3萬元的罰金有可能上升到億元級別,目前在中國汽車市場,1%到10%的罰款金額已經接近單車的平均利潤率。 業界人士認為,在汽車市場環境日漸成熟,消費者認知選擇日趨理性的今天,汽車召回不但不會有損品牌形象,主動召回反而可能讓車主更有安全感,能提升車企的售后服務形象。隨著中國市場整體進入微增長階段,市場整體競爭加劇,負責任的售后表現將讓企業獲得更大的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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