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參考報》記者從山西省國土資源廳獲悉,“十二五”期間,山西省將通過實施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工礦廢棄地復墾調整利用、露天采礦用地改革、批而未用土地計劃指標調整利用等十項用地新機制,為各地轉型跨越發展多解決用地64萬畝左右。
山西省正處于轉型發展期,隨著人口的增長、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各地對建設用地的需求持續增大,按照山西省委、省政府的戰略部署,“十二五”期間山西省用地總量將達到150萬畝以上,在此期間國家可下達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70萬畝左右,預計可爭取國家重點工程使用國家預留的計劃指標15萬畝左右,全省的用地缺口達到65萬畝左右。
2010年底,國土資源部和山西省政府簽署了《創新礦業用地管理機制合作協議》,支持山西省實施創新礦業存量土地整合利用機制、露天采礦用地機制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機制。兩年來,山西省在不斷完善上述三項機制的基礎上,進一步實施批而未供計劃指標調整機制、創新低效利用土地二次開發利用機制等七項用地機制。
山西省國土資源廳有關負責人表示,全省國土部門將通過實施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安排城鎮建設用地20萬畝;通過實施工礦廢棄地復墾調整利用,安排建設用地20萬畝;通過實施露天采礦用地改革,提供建設用地19萬畝;通過對批而未用土地計劃指標調整利用、低效和閑置土地再利用,提供建設用地5萬畝左右,幾項用地新機制共計可提供用地64萬畝左右,有效彌補65萬畝土地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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