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20日發布了《關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發行股票和上市申報文件及審核程序的監管指引》(以下簡稱《指引》),取消了對境內企業境外上市的凈資本與利潤限制,該《指引》將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公開資料顯示,在此前《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企業申請境外上市有關問題的通知》(證監發行字[1999]83號)中,證監會要求擬境外上市的企業凈資產不少于4億元人民幣,過去一年稅后利潤不少于6000萬元人民幣,并有增長潛力,按合理預期市盈率計算,籌資額不少于5000萬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