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抑價格異常波動
避免“地王”誤導市場
國土資源部辦公廳副主任李俊喜18日在國土部新聞通氣會上表示,最近,一些地方土地市場有所波動。為此,國土部將進一步加大分類指導力度,區分不同城市,采取切實措施,保持土地市場穩定足額供應,平抑土地市場價格異常波動。
國土資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司長廖永林介紹,市場出現波動的城市主要是指“市場異動三類城市”,即在國家統計局發布房價指數的全國70個大中城市中,凡屬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交易價格指數同比上漲或環比連續3個月上漲的城市,住宅或商服用地供應量偏離過去5年平均值、地價同比或環比上漲的城市,以及近3個月以來出現住宅或商服用地較高異常地價的城市。
廖永林表示,市場出現波動的城市要采取切實措施:一是加供應、穩后市;二是控異常、防波動;三是避免誤讀誤導、穩定市場預期,以保持土地市場穩定,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運行,進一步鞏固調控成果。
廖永林表示,國土部將在以下方面加大政策措施實施和指導力度。首先,要求各地加強分析研究針對性,準確研判把握市場形勢。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掌握轄區各城市情況,加強指導;各城市特別是“市場異動三類城市”的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具體分析研判本地市場情況,立即制訂對策,采取措施,穩供抑價。
其次,要求各地穩定住宅用地供應,促進形成良好市場預期。特別是在房價出現上漲、房屋供需矛盾比較突出的部分一、二線城市等“市場異動三類城市”,增加土地供應對彌補房屋、土地供給缺口,促進中長期市場平穩運行,促使房價穩中有降,有積極正面的影響。因此,這些城市要有針對性采取幾方面措施,切實穩定住宅用地供應。一是穩定總量。落實好今年已定的住宅供地安排,加快編制明年的計劃。計劃總量要保持住宅用地供應總量不低于過去5年年均實際供應量;“市場異動三類城市”的商品住宅用地供應總量,原則上不能低于過去5年年均商品住宅用地實際供應量。二是積極穩妥均衡供地。三是減少流標流拍。
再次,要求各地保持地價信號平穩,減少對市場的誤導和干擾。一是避免出現所謂“地王”誤導市場;二是靈活使用多種競價方式;三是進一步嚴格市場準入條件。
廖永林表示,近期,國土部將在做好穩供應、穩價格、穩預期等工作的同時,促進已供土地開發建設,形成土地的有效供應,緩解房屋供需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