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參考報》記者調查了解到,盡管存在一些問題,但目前各投資企業對光伏發電這一新興產業的前景均持樂觀預期且投資信心比較高。同時,他們又普遍對電網接納和送出光伏電能力不足、調峰電源建設跟不上光伏裝機容量增長速度等問題表示擔憂。
光伏電站建設超前 電網接納能力有限
“太陽能發電行業能不能持續快速發展,主要決定于電價和電網,在國家電價補貼政策到位的前提下,電網結構決定其發展空間到底有多大。”華能格爾木光伏發電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陳松濤說。
陳松濤告訴記者,對于今年底即將建成投產的光伏電站而言,最擔心并網問題。受電網基礎設施制約,新建電站能不能并網且滿出力發電,現在還是一個疑問。因為根據此前政府部門、電網企業和光伏電站協調會議紀要,在柴達木主變擴建工程完工之前,柴達木地區的光伏電站不能保證滿出力。
對此,青海水利水電集團光伏電站項目的有關負責人李宏緒、格爾木陽光能源電力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王英奎等業內人士也表示了同樣的擔心。
“青海水利水電集團二期20兆瓦光伏電站預計12月15日左右可以具備并網條件,但并網以后,能不能發電還要由國家電網來決定。”李宏緒說,青海電網對光伏電站并網很支持,但現在確實是受到電網基礎設施的制約。
青海省發改委能源局局長于小明表示,高速發展的光伏發電產業,要結合電網實際,政府部門已經注意到電站集中并網帶來的壓力。因此,在2012年發放“路條”時,在電站的布局上進行了優化,分散布局。
“今年的1000兆瓦電站,其中310兆瓦安排在了海南藏族自治州,就是考慮到電網實際。”于小明說。
根據青海省“十二五”能源規劃,到2015年,青海大規模并網光伏電站的裝機容量要達到400萬千瓦。然而,如果電網建設跟不上,這一目標根本實現不了。
“從青海柴達木地區光伏電站建設發展來看,電網建設至少滯后了一年。”陳松濤說,我認為,青海要保證“十二五”期間的400萬千瓦的光伏裝機容量送出,至少還需再建2臺以上的750千伏變壓器。
對此,國家電網青海省電力公司發展策劃部有關負責人劉慶彪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光伏電站的建設周期短,一個電站一般只需要幾個月就可以建成。但是,對于電網、變電站等電力基礎設施建設而言,從立項到開工建設,整個程序很復雜,周期比較長。因此,在光伏電站項目急劇增長的情況下,電網建設很難跟得上。
常規電源不足 調峰能力薄弱
國家電網青海省電力公司調度中心副主任成靜介紹,受光照、土地等資源狀況影響,青海已并網和在建的光伏電站多集中在網架薄弱、負荷基數小的末端電網,與用電負荷呈逆向分布,因而大規模并網后難以就地消納,需要通過電網遠距離輸送。
然而,由于光伏發電屬于能量密度低、穩定性差,調節能力差的能源,其不確定、間歇性出力特點會對電網系統造成較大沖擊,尤其是長距離輸送中電力潮流變化將會給電壓控制增加難度,這就要求電力調度機構要有足夠備用容量來削弱這種沖擊。
“保證光伏電力并網送出,不單受電網和政策因素影響,而且是一個技術層面的問題。”北控綠產(青海)新能源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李紅亮說,光伏電站對電網的沖擊需要常規穩定電源來調節,但目前的現狀是,在光伏電站聚集地區,可用來調峰的常規電站和備用容量嚴重缺乏。
記者采訪了解到的情況也證實這一問題的確存在。以格爾木地區為例,到今年年底,這里的光伏裝機容量將達到110萬千萬,然而目前這個區域內可用來調峰的常規電源卻只有一個30萬千瓦的燃氣電站和一個10余萬千瓦的小水電。
“大規模光伏并網以后,燃氣電站接到的電網調度指令明顯頻繁多了,而且經常會有大范圍的出力調整,這一方面對燃氣電站的設備會造成影響,另一方面也限制了電站出力。”青海油田天然氣電力公司副經理何曉青說,長期的低負荷運行導致度電氣耗增加,經測算,一年要多損耗近600萬標方天然氣。
為強化青海柴達木地區末端電網的支撐能力和穩定性,提升對光伏發電送出的調節能力,2012年初,青海省政府與神華集團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由青海神華低碳能源投資有限公司投資53億元,在格爾木啟動了一期建設2×660兆瓦火力發電項目。
然而,記者采訪了解到,這一火電電源建設的推進力度并不樂觀。
“進展順利的話,這樣一個電站大約26個月左右可以建成。但現在的問題是,我們還沒有拿到國家發改委的‘路條’。”青海神華低炭能源投資有限公司籌備處主任李東鵬說,迫于光伏電站的調峰壓力,地方政府對這一調峰電源的項目建設很重視,但由于在宏觀層面缺少政策支持,因此影響了項目建設進展。
“破題”尚需系統性的政策支持
針對青海光伏消納面臨的問題,業內人士分析認為,光伏發電產業的發展是一個涉及到區域能源消費結構、電網建設以及調節電源支撐等多方面的系統性工程。要促進這一產業持續健康發展,還需要國家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強宏觀調控,超前規劃并給予系統性政策支持。
第一,國家和地方能源主管部門宜結合電網實際,統籌考慮太陽能、風能等新能源開發規劃,合理確定開發規模和節奏,以確保光伏電站建設和現有電網消納能力能夠協調發展。
“此前,國家和地方新能源規劃都不是很穩定。能源發展規劃和電網建設就很難同步、匹配。”劉慶彪說,比如在青海,2009年提出的發展規劃為“十二五”期間裝機容量達到200萬千瓦,但實際今年底就超過這個容量。這樣大幅度調整裝機容量給電網接納造成了壓力。
第二,需盡快建立與光伏發電相適應的電力運行機制。一方面,在青海等西部光照資源和荒漠化土地資源豐富地區,在特高壓電網等電力基礎設施的布局上,有關部門宜提早規劃,超前實施;另一方面,對電壓支撐能力要求高、光伏發電產業集中的地區,宜通過政策傾斜,適當優先安排部分常規電源,為電網提供無功電壓支撐和調峰支撐。
“從目前青海的情況來看,光伏電站發展的后勁仍然很足,而且在歐美‘雙反’背景下,組件價格下跌,國內尤其是西部資源優勢地區的光伏應用市場必定會迅速發展。”李紅亮說,通盤考慮電網結構調整和常規調峰電源布局已經和完善光伏發電相關政策一樣,迫在眉睫。
第三,制定有利于新能源全額保障收購、新能源電力優先調度、新能源安全穩定生產方面的監管政策、法律法規,確保太陽能等光伏電力能夠并得上網,發得出電。
第四,嚴格執行光伏并網相關標準,適當提高光伏發電準入門檻,引導光伏電站資源向具有技術優勢、管理經驗豐富的大型發電企業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