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參考報》記者從安徽省金融辦獲悉,為不斷做大做強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提升金融服務“三農”、小型微型企業和縣域經濟發展水平,該省將強化財政、稅收等支持力度,力爭在2015年前,將全省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總體改制為產權關系明晰、股權結構合理、公司治理完善的農村商業銀行。
據介紹,安徽將拿出“真金白銀”推進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改革,對于2011年監管評級為5C和6A的農村信用社,在2012-2014年期間改制為農村商業銀行的,省財政給予10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2012-2015年,對農村商業銀行在注冊地以外的縣域新設的分支行,由省財政按每個30萬元給予一次性補助。
在鼓勵上市方面,2012-2015年,安徽對改制成功且與保薦機構簽訂上市輔導協議并在安徽證監局備案的上市后備農村商業銀行,省和當地財政分別給予100萬元的補助;上市成功的,或實施再融資的農村商業銀行,省和當地財政分別給予50萬元的獎勵。
與此同時,對農村商業銀行在注冊地以外的縣域新設的分支行,省財政按每個30萬元給予一次性補助。對農村商業銀行為主發起人在注冊地以外的皖北3市7縣和大別山革命老區11縣設立的村鎮銀行,繳納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由省及當地財政給予全額獎勵。
在強化稅收方面,安徽明確規定,2012-2013年,對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的利息收入免征營業稅,并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90%計入收入總額;2012-2015年,對農村信用聯社、法人機構所在地,在縣(市)及縣以下的農村合作銀行和農村商業銀行的金融保險業收入,減按3%的稅率征收營業稅。
根據改革時間表,2014年底前,安徽將31家農村合作銀行全部改制為農村商業銀行;到2015年,將全省的農村信用聯社全部改制為農村商業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