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舉行的第十屆中國建筑企業高峰論壇上,江蘇省建筑市場管理協會會長汪士和指出,如果將建筑業正式納入營改增試點,建筑企業的負擔可能會增加,而建筑業營改增的焦點在于進項稅抵扣難。 汪士和認為,自2012年初部分地區實施營改增試點后,交通運輸業、現代服務業等減負效果顯現。但是對建筑業而言,若被納入營改增試點,負擔可能不降反增。 汪士和表示,中國建筑會計學會監測66家企業的數據顯示,如果實施營改增后,企業負擔平均增加93.74%,相當于把3%的營業稅增加到了5.8%。而2011年我國建筑行業利潤率為3.55%,本來就是微利企業,這樣的稅負增加無異于雪上加霜。 營改增之所以會對建筑業造成這樣大的影響,主要由于建筑企業難獲得進項稅發票,從而導致進項稅抵扣難。汪士和指出,在目前的市場情況下,理論上可取到的進項稅發票占到70%,但是實際上企業連一半都拿不到。再加上理論上無法取得的發票或政策規定不允許抵扣卻作為增值稅增收基數所占的30%,無法抵扣進項稅的支出占總收入的比重達到65%。 對于難以取得進項稅的項目,汪士和舉例說,現在一般是開發商直接向建筑企業供材,這樣建筑企業只能拿到結算單而不是進項稅發票,隨著開發商供材的范圍不斷增加,建筑商的折扣系數還將進一步降低。勞務用工是建筑企業的另一重要成本,一般占合同造價的20%到30%,但是這部分費用也無法取得進項稅發票。此外,固定資產折舊與設備租金、能源消耗、籌資成本、地方材料和輔助材料都無法獲得進項稅發票。 “建筑業的從業人員超過4000萬人,如果營改增造成大批建筑企業難以為繼,這絕不是營改增的初衷。”汪士和說。 談到對策,汪士和建議,首先,盡量延后建筑業的營改增試點時間,等待諸多環節可以取得增值稅發票,以盡量減少不能抵扣造成的損失;其次,建筑業營改增應全國統一實施,以解決建筑業普遍存在的跨區經營可能產生的矛盾。 據介紹,中國建筑企業高峰論壇作為行業政策傳播和理論交流的平臺,自2001年開辦以來,已經成功舉辦了九屆,在以往各屆中,來自建筑領域的眾多行業和企業的代表們對建筑業的改革與發展、制度創新的途徑和措施及所面臨的諸多問題進行了廣泛、深入的探討,對建筑業的持續、健康、快速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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