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浙江省醫學科學院、湖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6日聯合公布的“黃金大米”事件調查情況通報稱,此項轉基因試驗違反了相關規定、科研倫理和科研誠信,相關責任人已被撤職。上述機構為此次事件造成的不良影響向公眾致歉。
據調查,項目所用“黃金大米”從境外帶入時未經申報批準,違反了國務院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有關規定;項目在倫理審批和知情同意告知過程中,刻意隱瞞了試驗中使用的是轉基因大米,沒有向學生家長提供完整的知情同意書,違反了衛生部《涉及人的生物醫學研究倫理審查辦法(試行)》規定以及科研倫理原則,存在學術不端行為;項目主要當事人在接受有關部門調查項目實施情況時,隱瞞事實并提供虛假信息,嚴重違反科研誠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