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5號的股東大會后,我們也曾去皇庭廣場考察工程進展,但考察的結果還是與以前一樣沒有變化,而且也沒有趕工的跡象!甭蓭煶錾淼*ST國商中小股東李奇穎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
據他介紹,*ST國商高管在11月15日召開的股東大會上,表示要趕工,但從股東事后的調查發現,皇庭廣場的工程并無趕工跡象。
“核心資產皇庭廣場不開業,公司不但無法盈利還要支付銀行的高息,都是因為2010年新任管理層自作主張重新裝修廣場造成的!崩钇娣f向記者表示,從*ST國商此前多次公布的關于廣場竣工的公告中就能判定公司在進行虛假陳述!拔覝蕚淙プC監局商談*ST國商涉嫌虛假陳述事項,希望能給股民一個說法。”
涉嫌虛假陳述
李奇穎認為,*ST國商董事會在既往年報和股東大會上多次預計皇庭廣場開業日期,但至今皇庭廣場卻仍因為裝修無法開業。對中小投資者而言,這本身已經構成事實上的虛假陳述。
據了解,皇庭廣場自2002年開始由*ST國商旗下的融發投資以近4000萬的價格競得該項目地塊,并開始籌建。公司2005年年報披露“預計2005年下半年封頂,2006年初正式完工”。而2006年年報披露則是“預計工程將于2007年全部完成”。此后,*ST國商在2011年年報中曾表示“預計在2012年8月底前實現試業”。
“從這些公告就能告公司虛假陳述了,都不用另找證據!崩钇娣f向記者談到。
那么,*ST國商到底是否如李奇穎所說涉嫌虛假陳述呢?
記者咨詢了北京威諾律師事務所律師楊兆全,他認為,是否屬于虛假陳述,需要認定每次公告的內容與客觀事實是否存在不符。這需要由證監會或排除機構進行調查認定。不能僅僅因為未能兌現承諾而直接認定虛假陳述。
據了解,*ST國商在11月15日召開的股東大會上,就曾有監管部門的人士參會。而此前,*ST國商的股東也曾與監管部門有過溝通。相關部門人士也曾協調過*ST國商管理層與股東之間的關系,但并未給予書面回答。
“在這次股東大會上,*ST國商的管理層并未給予股東廣場何時開業和融資多少的承諾。事后廣場的施工也沒有變化。目前來看,廣場今年開業的可能性很小。”李奇穎向記者談到,他準備到監管部門進行一次溝通,如果還沒有效果,則會要求監管部門給予股東書面回復。
隱瞞重大信息?
李奇穎還指出,*ST國商并未披露對項目進行二次精裝修一事,認為公司信息披露有問題!叭绻疽匦卵b修的話,那么,就應該公開披露裝修需要的金額和時間等信息,但公司除了公開表示要重新裝修外,至今都沒有公告工程需要的金額與竣工的時間!
2010年,*ST國商完成了股權重組和董事會換屆選舉,鄭康豪成為*ST國商董事長。據2010年年報披露,公司經歷董事會換屆后,公司對項目的定位、裝修、業態布局都進行了一定的調整,聘請英國Benoy公司打造全新的高端購物中心。項目招商中心于2011年2月正式啟用,目前招商和公共部分精裝修工作正在順利開展。
此外,李奇穎還想記者指出,*ST國商董事會沒有通過股東大會就擅自決定對皇庭廣場進行重新裝修是越權行為!盎释V場的市場定位和業態布局調整,屬于公司經營方針和投資策略的重大改變,按照公司法,這應由股東大會表決通過?墒,深國商董事會既沒有對此公開公告,也沒有將此提交股東大會投票,如此作為就是典型越權,且違反公司法。”
對此,楊兆全向記者解釋道:“如果該廣場的資產在公司總資產中占有很大的比重,那么該廣場定位和業態調整就屬于公司經營策略的重大改變,應該提交股東會表決。對應該屬于股東會表決的事項,僅由董事會表決的,該決議無效。如果越權行為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管理層人員應該承擔一定的過錯賠償責任!
然而,李奇穎的說法是:*ST國商已經沒有什么主營業務了,唯一的重大資產就是還未開業的皇庭廣場了。“*ST國商董事會到現在都在隱瞞廣場的相關裝修信息沒有公告!
“根據證券法的規定,隱瞞重大信息也屬于虛假陳述。如果該虛假陳述引起了股價的波動并導致投資者產生損失,投資者可以要求索賠!睏钫兹J為,投資者的訴訟維權,需要以證監會的處罰決定為前提,沒有證監會的處罰決定時,不具備訴訟條件。
只是,上述問題在公司股東大會上都已經提出,而且參會的證監局人士也有旁聽!皶螅行」蓶|曾約見公司董事長鄭康豪,想進行會后的溝通,但一直都未曾得到回復!崩钇娣f向記者表示,近日會到證監局投訴,尋求解決辦法。
截至出稿前,記者曾多次致電*ST國商董秘曹劍,但其以開會為由未接受采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