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金融監管委員會11月18日發布建議,用以監管資產規模2011年為大約67萬億美元的“影子銀行”。
射入陽光
金融監管委員會18日發布報告,就監管“影子銀行”提出建議,即2013年1月14日前公開征集意見,最終結果定于明年9月發布。
路透社評論,報告顯現決策者擔心“影子銀行”將在監管機構視野以外壯大。另一方面,針對傳統銀行體系的監管網絡正在收緊。
2008年至2009年全球金融危機期間,大型跨國銀行深受沖擊,從而拖累實體經濟陷入衰退。鮮受監管的“影子銀行”隨之進入監管機構視線。全球“影子銀行”資產規模現相當于正規銀行體系資產的大約一半。
2011年,二十國集團決定對“影子銀行”施以有力監管。金融監管委員會對20個經濟體行使監管職能。
拿捏分寸
全球金融監管委員會說,政府部門對“影子銀行”的監管必須具有針對性。
這家機構說,“目的在于確保‘影子銀行’服從相應監管,解決正規銀行體系外部滋生類似銀行風險、從而影響金融穩定性的問題。同時,不應限制可持續、不構成風險的非銀行金融模式。”
報告寫道,具有恢復能力的“影子銀行”業將“受到歡迎”。報告支持更好控制“影子銀行”,但這一體系的改革需謹慎對待,因為這一行業同樣能成為企業和消費者的信貸來源。
根據監管建議,一些基金可以使用杠桿增加收益,但監管機構同樣可以對杠桿施以限制,或要求基金保持充足流動資產,以在“跑偏”時有所緩沖。
報告同時提醒,對正規銀行收緊監管,要求銀行提高資本充足率,可能助長“影子銀行”體系壯大。
定義模糊
根據報告,美國有世界最大的“影子銀行”體系,2011年資產規模為23萬億美元;其次是歐元區的22萬億美元和英國9萬億美元。
在一些經濟體,“影子銀行”規模是國內生產總值的數倍。例如,荷蘭“影子銀行”資產規模相當于國內生產總值的490%。
全球“影子銀行”資產規模在2007年前的5年間翻了超過一番,達62萬億美元。這一數字2011年為67萬億美元,超過全球所有經濟體國內生產總值的總和。
不過,金融界對“影子銀行”至今沒有明確定義。對沖基金和私募機構的操作通常被列為“影子銀行”活動。“影子銀行”的概念同樣包括投資基金、貨幣市場基金,甚至一些資金充裕的企業。這些企業向銀行出借政府債券,銀行再使用這些債券作為擔保,從歐洲中央銀行獲得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