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目前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的實際操作來看,幾乎所有地方和融資平臺,都沒有按照要求,壓縮債務規模,降低負債,而是繼續以新還舊,用新的方式增加融資規模。 不僅如此,除通過發行企業債券、中期票據等籌集建設資金、增加負債之外,還采用了諸如BT、BOT這樣的操作模式,把負債后移,把債務償還時間后移,從而也把債務矛盾后移。 雖然地方政府、特別是融資平臺已經債臺高筑、風險疊加,有關方面也在發出預警的同時采取了避險措施,如對平臺債務狀況進行了全面調查摸底、要求銀行暫停向政府融資平臺發放貸款、責令地方政府拿出償還債務的方案、通過發行地方債的方式幫助地方政府解決建設資金缺口問題等。但是,實事求是地講,地方政府并沒有引起高度的重視,也沒有按照中央的要求,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化解債務風險。相反,繼續為了政績,利用政策留下的缺口,大搞負債建設,使債臺進一步高筑,風險也進一步疊加。 據媒體報道,1-9月份,已有393只城投債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掛牌,籌資規模達到4686億元,較去年的3000億元大幅增加。這也意味著,如果這些債券全部交易成功,那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的債務又將凈上升4000多億元。因為,從目前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的實際操作來看,幾乎所有地方和融資平臺,都沒有按照要求,壓縮債務規模,降低負債,而是繼續以新還舊,用新的方式增加融資規模。 不僅如此,除通過發行企業債券、中期票據等籌集建設資金、增加負債之外,還采用了諸如BT、BOT這樣的操作模式,把負債后移,把債務償還時間后移,從而也把債務矛盾后移。如果加上這部分負債,今年全年,地方新增債務規模可能會超過萬億,相當于全國一年財政收入總和的10%,與當年新增財政收入基本持平。 如果說前幾年地方政府的負債、特別是政府融資平臺債務的形成,主要是通過土地注入向銀行進行融資形成的話。去年以來,地方債務的形成,企業債券和中期票據等的發行,則主要依靠其他資產,特別是政府性資產、國有企業資產的注入等形成的。也就是說,一旦出現債務風險,不僅會把政府拖入其中,還會把許多企業拖入其中,使企業也遭受這些債務的困擾。如果這樣,風險的范圍也將進一步擴大,后果更加不堪設想。 雖然有分析認為,隨著地方經濟發展水平的提高,財政收入的增加,地方政府償債的能力也將得到進一步提升。因此,不大可能會出現嚴重的債務風險。從理論上講,這是說得通的,也是可能的。但是,實際情況遠不如想象的那么簡單、那么美好。從1994年實行分稅制財政體制到現在,財政收入增長了10多倍,按理地方政府已經有足夠的財力用于城市建設和公共設施建設、用于民生事業了,為什么反而債務在不斷地增加和擴大呢?甚至增加的速度遠遠超過了經濟發展速度和財政收入增長速度。而且,教育、文化、科技、衛生等公共事業,也仍然是投入嚴重不足。特別是教育投入,10多年前就必須實現占GDP4%的目標,直到去年才勉強實現。今年能否保證這個目標不下降,也是一個問題。 這就必須充分意識到,能否將新增財力用于償還到期債務,能否有效增加償還債務的資金,不在于財政收入增長有多快,而在于地方政府能否正確處理好發展與建設的關系,是否具有可持續發展、協調發展的意識。如果地方政府仍把發展的著力點放在大拆大建、大搞政績工程和形象工程方面,那么,即便財政收入增長再快,也趕不上負債的增長,也不可能有效化解債務風險。這一點,從今年以來政府融資平臺非銀行貸款式債務的快速擴大和迅速增加也可見一斑。 現在,有關方面似乎已經覺察到了這個問題的嚴重性,決定暫停副省級以下融資平臺公司發行中期票據。這顯然是需要的,也是應當的。關鍵是,此舉能否真正起到效果,能否通過這次“剎車”讓地方政府真正清醒過來,仍是一個未知數。而“剎車”以后地方政府怎么過、融資平臺會不會出現風險急發的現象,也是值得思考的問題。因為,多數地方已經把這些資金作為新建項目的后續財力,并列入項目建設范圍。如果這些資金不能按期到手,將出現一大批“半拉子工程”,并有可能點爆融資平臺的債務風險。 也許,這又是一個教訓,亦即有關方面在債券發行“放閘”過程中,根本沒有意識到它可能出現的后果,也沒有考慮可能會現象怎樣的問題、怎樣的風險,而是憑著感覺接受和審批了大量的非銀行貸款式債務。這是否也是調控失靈、管理失控、監管失效的表現呢? 所以,對政府融資平臺非銀行貸款式債務累積的問題,必須引起高度的重視和警覺,而不能放任自流。而要解決這一問題,最核心和關鍵的問題,還是要控制住地方政府一味注重城市建設和改造的沖動,以及由此產生的GDP情結、“土地財政”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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