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對2012年一季度銷售收入及凈利潤出現大幅下滑且對全年業績產生重大影響等事項作出如實說明,上市才5個月業績就變臉的珈偉股份及其保薦機構、簽字保代等相關責任主體日前被中國證監會點名追責。 10月9日,中國證監會通報稱,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的有關規定,對珈偉股份采取了監管談話并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根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63號)的有關規定,對保薦機構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對簽字保薦代表人張力、曾建采取了“3個月內不受理其出具文件”的監管措施。 而其實,新快報《賺錢》在7月19日見報的《上市兩月業績大降,國泰君安難辭其咎撕開珈偉股份的“假偽”面具》一文中就指出,珈偉股份招股詢價時,其業績就已徘徊不前,2009年至2011年,公司營業收入分別為3.96億元、6.02億元和6.04億元,凈利潤分別為2593.28萬元、5567.57萬元和5731.55萬元,也就是說,在2010年業績高速增長后,2011年已增長乏力了,今年上半年業績同比更是大降逾九成。 其實,業績大幅下滑早有預兆。今年3月,美國商務部就決定對相關產品征收2.9%~4.73%的反補貼稅,征稅由光伏電池擴至光伏組件,這進一步對珈偉股份的產品成本構成了重大負面影響。雖然,珈偉股份招股書今年4月20日才披露。對如此影響公司基本面的重大因素,保薦人國泰君安卻視而不見。 國泰君安還在報告中稱,結合相對估值和絕對估值方法,“基于公司自主創新能力、預期良好盈利能力與成長,研究員認為公司合理價值區間為18.2元-19.6元”。而珈偉股份上市后最高價也只有13.67元,這還是其上市首日達到的。此后公司股價即振蕩下行,昨日收盤報8.19元,已破發近26%;市值蒸發達3.9億元,而珈偉股份從市場募得的資金也不過3.5億元。 對此,《賺錢》當時就評論說,“國泰君安如此保薦應遭罰”。 根據規定,上市后第一年若業績下滑50%,將對保薦人啟動懲罰機制。證監會可根據情節輕重,自確認之日起3個月到12個月內不受理相關保薦人具體負責的推薦;情節特別嚴重的,撤銷保薦人資格。此次,國泰君安兩名保薦人被采取3個月“不受理”的監管措施可以說是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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