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將通過加大財政投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等方面推動旅游產業發展。明年省級旅游專項資金預算擬安排2億元,到2015年將達到3億元。下一步還將研究制定旅游重點項目建設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山區和紅色旅游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研究修訂入閩旅游和閩臺旅游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福建省人大財經委、常委會財經工委日前組織開展了福建省旅游業發展情況調研,發現福建省財政將逐年、大幅地增加旅游專項資金投入,協調各市縣財政增加旅游專項資金投入,重點旅游市縣增幅不低于省級。同時積極爭取中央旅游專項資金支持,做好國家旅游發展基金補助資金的申報工作。 福建省財政廳將進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實行“獎優扶強”的財政政策,對新評定的國家3A級及以上景區、優秀旅游縣、全省十佳旅行社、首次進入全國百強的旅行社給予獎勵。支持旅行社在福建省外、境外重點客源地設立分支機構、支持旅行社參與政府采購和服務外包、支持旅游航線培育、加大入閩旅游和對臺旅游獎勵,促進旅游骨干企業發展。繼續運用財政貸款貼息政策,對重要旅游基礎設施建設以及四星級以上酒店建設項目給予財政貼息支持,對擔保機構為中小型旅游企業提供銀行貸款擔保給予財政補貼。 此外,福建省財政廳將研究制定旅游重點項目建設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山區和紅色旅游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研究制定落實旅行社參與政府采購和服務外包、旅行社發票可作為報銷憑證的具體辦法,支持旅行社發展。結合入閩旅游和對臺旅游獎勵工作會實際,研究修訂入閩旅游和閩臺旅游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近10年來,福建省財政不斷加大對旅游產業的支持力度。省級旅游預算資金從2002年的2026萬元增加到2011年的1.31億元,年均增幅為55.5%。今年省級旅游專項資金增加到1.5億元。每年由省市兩級財政安排3000萬元用于入閩旅游和赴臺旅游獎勵,并從2011年起5年內,省級財政每年補助2000萬元,扶持武夷山機場拓展國內外航線航班。 與此同時,完善促進鄉村旅游發展的財政政策,制定下發《福建省鄉村旅游資金管理暫行辦法》,采取“以獎代補”的原則,近2年會同部門評選出68家三、四星級鄉村旅游單位并予以獎勵。綜合運用貸款貼息和補助政策,2012年安排專項資金4000萬元,帶動銀行和社會資金20多億元投入旅游重點項目基礎設施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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