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國內經濟下滑、國際環境惡化的背景下,中國需順勢而為加快經濟轉型步伐。經濟轉型的核心任務是金融轉型,也即實現政府主導型金融體系向市場化、現代化的金融體系的轉換。這種轉換條件已基本成熟。中國金融體系的國家壟斷與行政管制的合理性正逐步消解,主要基于兩點:
第一,放權讓利的市場化改革過程中,政府財政實力的削弱需政府強化金融資源配置能力來彌補,這是中國漸進改革取得成功的重要經驗。但是,改革已從三個方面顯著增強了政府的財政和調控能力:財政收入實現了超越GDP的高增長;大型國有企業進入高盈利狀態;國家的資產運作和使用已具有相當的靈活性和便利性。中國政府具有財政、貨幣和國有資產三大強有力的宏觀調控手段,有條件從金融資源配置的前臺退出,著力于金融生態環境的營造。
第二,市場信用基礎的缺失曾是實行金融行政管制的理由,但過度的行政管制已成為尋租行為和機會主義盛行的制度根源,成為市場有序發展的重要障礙。因此,逐步取消金融的行政管制,促進金融成功轉型已經顯得刻不容緩。
金融轉型的內在要求在于加快金融體制改革,更大幅度開放國內金融服務市場,加快金融創新的步伐。
首先,就金融開放而言,外匯管制仍需加強,但金融服務市場的準入必須放寬。中國經濟未來10年仍有較快的成長性。但中國仍是相對貧窮的國家,高成長的成果需優先讓本國居民分享,而不是讓國際資本分享。如果外國資本更多進入,我國就會有更多外匯儲備積累,在對外投資能力相對弱小的情況下,國家財富會面臨匯率和資產貶值的雙重風險。
其次,金融改革的核心在于放松并最終取消行政管制。具體而言,需要在業務審批方面引入負面清單制度,即明確規定禁止發展的業務項目,除此之外放開經營,以拓展金融創新空間;股票發行審批制度應逐步過渡到交易所核準與報備制度;逐步放開存款利率的限制,消除存款負利率和給銀行業的利差補貼,完成利率市場化改革的最后一個環節;合并現有金融監管機構,以適應金融發展和有效監管的內在需要,從根本上排除目前不同監管部門之間的權力競爭和摩擦給中國金融發展造成的損失。
再次,需要大力促進金融創新。積極推進無分支機構的社區銀行的試點和發展,以促進消費信貸、消費服務業和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供給。大力發展私募股權投資(PE)、風險投資(VE)等各類進入實業的投資基金。加快金融產品的創新和債券市場的發展,促進信用評級等社會中介服務業的規范發展。大力開發和發展各種信用增級機制,分散信貸和投資風險,促進小中企業、新創企業和服務業企業的融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