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說:近日中國聯通北京公司將寬帶包年業務與3G手機套餐捆綁銷售引發消費者和網友熱議,多數網友認為北京聯通此舉為霸王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圖為中國聯通企業標識。
日前,有消費者反映北京聯通2012年9月1日開始,寬帶業務將被強制綁定3G手機業務,最低套餐資費66元每月。這一“霸王條款”已經遭到不少用戶投訴。據悉,聯通公司內部員工對此政策也表示不滿,在接待消費者投訴時一再表示此規定是聯通北京公司下發的,營業廳只是執行。
據了解,自9月1日起,北京聯通在寬帶業務中強制增加了綁定3G手機的業務,用戶必須辦理3G手機業務,且最低資費66元每月。有媒體撥打中國聯通客服熱線咨詢,對方表示,目前2M及以上家庭寬帶包年用戶必須綁定3G手機,2M寬帶每月168元,3G手機最低必須選擇66元套餐,但是現在綁定每月可以減免50元,相當于需要168元+66元-50元=184元。
聯通客服同時解釋稱,這個活動是從9月1日開始到年底,明年套餐政策還不確定。
據了解,不少聯通寬帶業務用戶并沒有聯通3G號碼,意味著9月1日開始所有辦理聯通2兆寬帶包年的用戶必須同時辦理一個并不需要的3G號碼,并為此多承擔每月16元的費用。
有網友在微博上表示,北京聯通此舉意在利用寬帶包年業務強制消費者使用3G手機卡,最終目的是為了擴大3G手機卡的用戶群。
知名律師楊榮寬表示,北京聯通此舉明顯違背消費者真實意愿,是北京聯通公司采用其壟斷的市場地位或其他方面優勢,強迫,脅迫消費者進行消費的行為。與《民法通則》、《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的平等、公平原則相違被,有強制消費之嫌。
知名網絡評論人士方家平表示,聯通此舉可能會給其帶來短期收益,但聯通應該明白,消費者其實并不自愿,消費者不是出于對企業的忠誠來購買你的產品或服務,很大程度上是出于無奈,一旦有新的、合適的購買對象,消費者就會離你而去。當通信運營商正在盤算著用壟斷的權利牢消費者時,很多消費者實際上對通信運營商的忠誠已經喪失。
知名評論員楊禹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認為,國有企業、特別是占有了大量社會資源的大型國企,其自身的性質就決定了它的業績指標不是一份簡單的商業賬本。以多種方式直接讓利于民,特殊情況下不計成本地承擔維護社會運行或公共救援職責等,都是對國有企業不可或缺的考核內容,也是公眾對國企的合理要求。作為國企應從大局出發,合理讓利于百姓,促進社會和諧發展,不應手持國家資源過分牟利表績,國企有責任為國民提供價廉物美的服務。
北京聯通全稱為中國聯通北京市分公司,是中國聯合網絡通信集團有限公司(簡稱“中國聯通”)下屬子公司,中國聯通是直屬國資委的大型國有重點骨干企業國內三大基礎通信運營商之一。(綜合新聞/新華社-經濟參考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