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我國當前“三支柱”養老保障體系中的關鍵一環,“第二支柱”企業年金經過7年的發展依然相當滯后,已成短板,制約了整個養老保障體制的構建進程。
專家認為當前企業年金發展遲緩主要存在稅優激勵不足、養老保障體系發展失衡導致企業年金空間遭擠壓兩大困境,而構建完善的養老保障體制亟須突破當前藩籬,盡快推動企業年金成長,以緩解基本養老保險對財政構成的壓力,避免“第一支柱”獨木難支而“綁架”財政的風險。
企業年金平均替代率遠不足1%
我國三支柱的養老保障體系并不均衡,企業年金占比偏小,已成為發展中的短板。當前我國企業年金占GDP比重、占基本養老保險的比重、員工參與率和替代率等方面,都與全球尤其是發達國家有很大差距。
根據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的研究,就規模而言,2011年我國企業年金資產占我國GDP比重僅為0.76%,而全球企業年金29萬億美元,占全球GDP的約38%,即使在金磚四國中,我國企業年金占GDP比重也是最低的,巴西、印度、俄羅斯這一占比分別達到17%、5%、2%。從就業人口參與率看,我國企業年金人口參與率僅僅2.1%,而英國為8.7%、法國為10.6%、加拿大為39.4%、美國為46%。
根據方正金融研究院的研究,我國企業年金占基本養老金比重為18.3%,而全球企業年金(大約30萬億美元)則為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約6萬億美元)的500%。另外,我國企業年金的平均替代率遠遠不到1%(企業年金替代率指從企業年金獲取的養老金對退休前工資的替代比率),而OECD國家的平均替代率為9%,英國和美國則將近40%。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司副司長張浩4月20日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年會上表示,企業年金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結余資金不到20%(18.3%),由此造成了公眾過多依賴政府,基本養老保險壓力過大。
企業年金發展面臨兩大障礙
“稅優激勵不足、發展空間遭擠壓”是當前企業年金發展的兩大障礙。
當前對于企業年金征稅存在兩種方式:一是后端征稅的EET模式,即對繳費和投資階段免稅、取現階段征稅;二是前端征稅的TEE模式,僅在繳費階段征稅。前者的好處是可以激勵企業建立年金,并防止稅優補貼用于非個人養老消費目的,缺點是會減少當期的稅收;后者則相反。根據國際經驗,幾乎所有企業年金制度發展較好的國家都采用EET稅收模式并提供較高的稅收優惠幅度。
不過,目前我國對企業年金的稅優政策的考量上,相關部門之間似乎仍然存在很大的分歧。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社會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朱俊生的研究認為,在稅優模式方面,企業年金主管部門認為應該采取后端征稅模式(EET),而財稅部門則主張采取前端征稅模式(TEE)。在稅優比例方面,標準也不盡統一,導致目前實踐中形成的格局是雇主繳費前端稅優5%,即對相當于職工工資總額5%以內的部分進行免稅,而職工個人繳費則沒有任何稅優。很顯然,這一結果表明財稅部門更關注當期的財政收入。
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員齊傳鈞認為,在這種稅收政策下,企業年金計劃和職工個人銀行存款或直接投資資本市場并無太大差異,其激勵性就必然非常差。稅收政策短視且優惠幅度極為有限,已成為中國企業年金市場快速發展的最大障礙。
方正金融研究院研究員湯曉華認為,由于我國對企業年金的稅收制度仍然是TEE模式,國家多個部門對于企業年金的稅收優惠模式和優惠比例仍未達成一致,并且各地方的政策也有差異,導致市場參與度不高,所以未來稅收政策是促進我國企業年金發展的關鍵。
以美國為例,美國政府為發展個人養老支柱,針對完全由個人繳費的IRA,先后出臺了多種稅收優惠政策,結果帶動了4.895萬億美元的IRA資產規模,在總養老保險資產中占比達到23.5%,增速基本維持在20%以上,使IRA成為美國最重要的養老保障計劃之一。
企業年金發展的另一大障礙在于,目前基本養老的繳費比例過高,擠壓了企業年金的市場發展空間。根據中國平安的研究,中國企業繳完基本養老保險后再做企業年金,總的繳費率一般達到25%(基本養老20%+企業年金5%),美國企業總繳費率為20.26%(7.76%+12.5%),加拿大企業總繳費率14%(5%+9%)。
中國平安集團養老保險研究員楊群博士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美國和加拿大共同特點是基本養老和企業年金二者繳費率都是“前低后高”。“而基本養老‘兩高’(繳費比率高和替代率高),將對企業年金形成強大的替代和擠出效應,導致很多企業既沒能力也沒動力開展企業年金。”楊群表示。
激活企業年金市場
針對當前企業年金發展存在的問題,業內專家建言應采取多方面舉措打破當前制度障礙,推動企業年金市場發展,最終釋放并化解民眾基本養老帶來的財政風險。
其一,加快中國企業年金市場發展應該首推財稅體制改革,專家認為盡快研究并實施EET稅優模式,給予并加大個人繳費環節的免稅力度。
平安養老保險董事長杜永茂建議,可以將企業對年金繳費的稅優從5%恢復到8.33%,將經營年金業務的企業納入當前正在實行的對“經營社會保障和民生領域產品”的稅收優惠;同時,對養老保險企業經營的年金和長險資產納入計稅基數,減輕企業的額外稅負。
大都會人壽中國首席執行官貝克俊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應通過制度創新和市場化運作來發展和壯大另外兩根支柱:在制度創新方面,最重要的是制定養老金稅收優惠政策。
實施延稅型保險產品,可以帶來幾方面的好處。以個人月入1.3萬元收入為例,在沒有稅收優惠前,應稅收入扣掉五險一金大約是1萬塊左右,假設優惠的額度是2000元,一方面納稅基數少了2000元,另一方面可以用這2000元去購買商業保險為自己的養老做準備。只不過退休領取的時候再繳稅。而到退休的時候,由于收入相對降低,納稅的稅費就會相應下降,從而合理避稅。
其二,當前企業年金資金的90%以上都來自大型國企,適合中小企業的集合年金計劃發展緩慢。首都經濟貿易大學社會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朱俊生建議大力推行集合計劃,鼓勵中小企業建立企業年金,避免企業年金專門成為大型壟斷國企的福利,并應針對中小企業特點提供特殊的優惠政策,刺激中小企業參加年金計劃的潛在需求。
其三,在基本養老和企業年金的均衡發展方面,楊群認為一方面應將基本養老的個人賬戶和企業年金中的個人賬戶合二為一,從而做實個人賬戶;另一方面可以逐步降低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率。每年把基本養老繳費比率降低1%,企業年金年增1%,通過20年可以完成基本養老和企業年金繳費率“前低后高”的結構調整,從而把政府的負擔有效地分散到市場。
其四,由于企業年金等養老金都是保命錢,而且存在跨時間的資源配置,保值增值的壓力巨大。根據經驗,發達而健全的資本市場是企業年金計劃發展的第二推動力,投資收益狀況終將依賴于資本市場的完善。
近日審計署首次公布了全國社會保障資金審計結果,我國社保基金結余目前已超過3萬億,其中特別讓人關注的是,這3萬億規模的結余中98%存放在金融機構,其中用于活期存款的比例占38.44%。除了活期存款,還有定期存款和其他形式存款,各占58.01%、3.55%。如果以活期存款利率0.35%,2011年全國CPI漲幅總水平5.4%計算,這意味著去年活期存放的社保資金貶值了588.26億元。
杜永茂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建議,應盡快推出稅延政策來調動國民個人積累養老金的積極性,促進儲蓄性的養老資金轉變成投資性的養老,盡快實現增值以積累養老金。同時應充分發揮商業機構特別是專業養老金公司對養老金管理的作用,并擴大和開放養老金投資渠道和領域,以讓養老金在整個增值過程中能夠充分享受到國民經濟發展的紅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