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山西省財政廳獲悉,近日該省出臺了17項扶持小微企業加快發展的政策措施,就加大財政支持力度明確了三項措施,提出了具體要求。 據了解,支持小微企業加快發展的財政措施包括擴大財政扶持資金規模、增加中小企業成長工程扶持資金、政府采購支持小微企業發展。 從2012年起,山西省級財政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由1億元增加到1.5億元,主要用于支持創業型、創新型、勞動密集型小型微型企業的技術創新、專業化生產、與大企業的協作配套,以及小型微型企業集群發展、服務體系建設、小企業創業基地建設、中小企業融資風險分擔和風險補償、小型微型企業貸款貼息等。各市、縣(市、區)也將設立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 同時,山西將省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扶持中小企業成長工程的資金總規模由5500萬元增加到1億元,重點支持在轉型發展、技術改造、規模擴張、增加就業等方面具有導向性、示范性、帶動性的項目。 山西明確要求,負有編制部門預算職責的各部門,將安排不低于年度政府采購項目預算總額18%的份額,專門面向小型微型企業采購。在政府采購評審中,對小型微型企業產品可視不同行業給予6%-10%的價格扣除。同時,鼓勵大中型企業與小型微型企業組成聯合體共同參加政府采購,小型微型企業占聯合體份額達到30%以上的,可給予聯合體2%-3%的價格扣除。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和專業擔保機構應當優先為獲得政府采購合同的小型微型企業提供信貸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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