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市場監管機構正將安永(Ernst & Young)告上法庭,以求迫使其披露一家前中國內地客戶的信息。
本案是在周一提起的,涉及中國公用事業公司標準水務(Standard Water)。2009年安永曾幫助該公司申請在香港上市。然而,據香港證監會(SFC)稱,2010年安永因“文檔存在某些不一致”辭去審計機構一職,不久該公司撤銷了上市申請。
安永表示,它明白自己對SFC的義務,并盡量在遵循中國內地法律的同時履行義務。
安永稱:“安永支持中國香港地區及內地監管機構就涉及公眾利益的事宜保持緊密工作聯系。我們將與有關監管機構緊密配合,相信很快會有一個解決方案,讓我們能充分符合有關法律與法規的要求。”安永稱,“由于此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我們不適宜就事件作進一步評論。”
英國《金融時報》指出,這將是一起判例案件,將考驗中國內地的保密法律能夠在多大程度上庇護企業,使其不必在香港披露公司敏感事務。
一位接近香港證監會的人士表示,一向同中國證券監管機構合作的香港證監會擔憂,會計公司可能傾向于在香港利用中國的保密法律,以避免惹惱以前的客戶,保護它們的名譽。
這是SFC首次以這樣的方式通過法庭追究審計機構的責任。目前美國證交會(SEC)也在對在美國上市的一些中國企業發起類似調查。
2009年10月,中國通過數家政府機構發布聯合聲明,宣布施行保密法。
按照這部法律,中國企業的所有會計記錄都可能被說成是國家機密,而中國香港的審計公司在交出任何記錄之前,必須獲得中國有關部門的許可,即使這些記錄保留在香港也不例外。
去年,中國在北美上市的企業曝出幾十起會計丑聞,隨后審計行業面臨法律訴訟。
SEC去年9月要求聯邦法庭對德勤會計事務所發出強制要求,令其公布與客戶東南融通金融技術有限公司有關的文件。
德勤給出的理由是,按照中國國家保密法,此舉可能遭致中國有關部門對德勤或其合伙人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