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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離職、股價跳水、股東內訌、員工罷工。雷士照明——這個曾穩坐中國照明行業頭把交椅的香港上市公司,近來一直在媒體上演繹著企業創始人和PE大佬公開對決的場景。繼8月10日本報發表《PE與創始人“戰爭”中的雷士照明》,8月17日本報發表專訪吳長江的文章《<PE與創始人“戰爭”中的雷士照明>續——H股復牌股價大跌 吳長江稱“閻焱在攻擊我”》后,8月21日晚間,雷士照明現任董事長閻焱也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電話專訪。閻焱在接受采訪時表示,雷士最主要的問題都是由吳長江造成的,他出爾反爾、一而再再而三地違背董事會的意愿,而自己完全是“被董事長”。閻焱在大倒苦水的同時,稱在此事件中,“投資人是弱勢群體”。
“復牌攻擊說”沒有依據
記者:吳長江曾表示,8月15日雷士照明的問題還沒解決,股票就先復牌了,這是你在攻擊他。對此你怎么看?
閻焱:我們上市公司的股票每天都要去做交易,當有重大信息要公布時可以要求停牌。我們公司是因為罷工被香港聯交所要求停牌,停牌的過程中要求董事會提供很多材料。當信息要求完成后,必須盡快復牌。我們從停牌到復牌已經很長時間了,復牌是上市規則的要求。上市復牌股價是一視同仁的,對誰都一樣,不復牌是違法的。而且,我們所有做的東西都是董事會做的決定而不是我一個人。我們董事會全體投票,贊成恢復交易。
只要稍微懂一點香港上市公司規則的人就知道,復牌這是規則要求的。說我攻擊他完全沒有依據!一個公司不能因為你把股票抵押出去了,公司的股票就永遠不做交易,這怎么可能呢?而且他在媒體上無端說我操縱股價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自己肯定贏 其他細節等公告
記者:吳長江表示近期將召開特別股東大會,并稱將通過股東大會得到中小股東的支持,解決目前公司的經營問題。你對此有何評論?
閻焱:吳長江要開股東大會,可以呀!但我認為他最終不可能贏。(召開股東大會)是他的權力,我們支持。但我有我的看法,我認為我肯定贏。經營方面,(公司)早就不罷工了,一切都正常。他的親信、他的弟弟控制著公司重要的崗位,經銷商要進貨,但他不發貨。
記者:針對這個事情,董事會沒有什么新的措施嗎?
閻焱:派出去的高管都讓他們工人擋出去了,罷工把我們這些人都趕出去了。
記者:您不是說一切恢復正常了嗎?
閻焱:勉強恢復正常,就是說開始生產了,和過去正常公司的生產還是有點不一樣。
記者:發貨的事情怎樣呢?
閻焱:你別問這么詳細,你還有什么問題抓緊問一下好不好。我們作為上市公司該公告的都會公告的。
投資人是弱勢群體
記者:公司總部搬遷問題又是怎么一回事?
閻焱:去年年底他(吳長江)背著我們和重慶南岸區簽了一個合同,把公司總部搬到南岸區。作為回報,南岸區給我們一塊好地,還有補助。他把這個東西放進個人公司了,我們獨立調查委員會向他要簽合同的復印件,他到現在還沒給。
當時董事會只同意在重慶花兩個億建一個銷售公司,從來沒說把總部搬過去,相反,董事會9票中有8票反對把總部搬過去。后來他做的事情都沒有告訴過董事會,他拿土地的公司不是雷士照明,而是他擁有的私人公司。在董事會明確決議總部不搬,他還要強行搬走,我不認為這是好意。
這還不是第一次他把土地納入個人賬上。2008年,在四川萬州,當時雷士還沒有上市,他背著董事會在萬州簽了一個雷士公司建立生產中心的合同,為此地方政府給了700畝地。吳長江把這700畝地給了他個人的一個叫雷士房地產的公司,雷士照明在里面沒有一分錢股份。我們發現后專門討論這個問題,他當時當著我們所有人的面說下不為例。他總是以公司去投資,承諾給地方稅收、銷售額,得到的好處裝到個人公司。說句老實話,投資人是弱勢群體,不是到了萬不得已,不是事情太出格是不會弄到前臺來的,所以我在微博上說我是“被董事長”。我們在國內投資兩百多家企業,我沒有能力、精力去管,更多都是倚靠公司管理層去做。實在不是被逼無奈,我是不會到前臺來的。
記者:吳長江曾經表示,贈送過手下兩個關聯公司的股份給你,你怎么看?
閻焱:當時作為一攬子投資,(賽富)也有那兩個公司的股份。但我們從不參與那兩個公司的管理,上市規則要求關聯股份超過30%要披露,我們只占百分之十幾,我們就沒有披露。我們從一開始就反對關聯交易,即使我們有股份,我們也反對關聯交易。
這個關聯交易都是掛在公司的賬上,我們當時投資一攬子交易。假如你開了餐館,同時你還有個菜園子,我投資你的餐館,肯定要投資你的菜園子。這在投資上是基本常識,叫防止利益輸送。這是2006年的事情,那時我們公司銷售幾千萬,現在我們一年50多個億,怎么能把那個時候的事拿來說呢?
是“悲情牌” 還是“陰謀論”
記者:2008年8月份,吳長江說打算收購英國的一家照明企業,他自己說十萬英鎊簡直是地板價。但他一提,董事會就否定,原因是海外收購很少有成功的先例。最后,他自己就收購了,直到公司盈利了,董事會才給他150萬的本金。
閻焱:他又在撒謊。我們公司有規定,投資行為要經過董事會批準,他去倫敦沒有經過董事會同意,他當時簽的是把整個公司都買了。我們通過其他渠道了解,這個公司快破產了。我特意去了倫敦,回來我跟他說這個公司不能投。我的建議是買資產不是買公司,你沒有經過董事會批準簽的東西肯定是個人的。他總是講一些似是而非的東西,博取同情。
記者:關于吳長江向經銷商借款一說又是怎么回事?
閻焱:我們董事會有一個擔心。他對我們獨立調查委員會承認,他從十個經銷商那里拿了錢。作為上市公司的職業操守來講,(吳長江)是不能向經銷商借款的,他把個人的利益和公司的利益混到一塊,這違背基本的職業操守。現在他在外面打兩張牌,一張是民族主義,說施耐德要控制雷士,但施耐德是當年他給介紹來的;一張是悲情牌,說投資人聯合要把他趕出去,我們怎么趕?我們哪有那么大本事?
記者:有人問,作為投資人剛來的時候都是為了盈利,賽富投雷士本錢應該早就收回來了,為什么還要控股?
閻焱:我們比較看好照明行業,照明行業在中國做到第一就在全球做到第一,因為節能燈百分之七十都在中國,這個行業中國是全球NO.1。坦率地講,我們非常了解吳長江,我們如果沒有足夠的股份在公司抗衡的話,他什么事都敢干,我們不放心。控股也是為了獲得更大利潤。
選擇雷士不后悔 滿足條件吳仍可回來
記者:如果吳長江滿足了此前你提出的三個條件,他還能回來嗎?
閻焱:首先他必須按照香港上市公司的要求,滿足獨立調查,不符合規則要求就不能回來。他現在很多重大的事情沒說清楚,拒絕提供證據。(雷士照明)大門都是敞開的,但獨立調查小組不同意他回來,他回不來的。這個獨立調查小組是我們董事和律師組成的。滿足這三個條件是不變的,現代企業制度最基本的就是你必須按照董事會的要求做事。他有責任配合獨立調查委員會把調查完成,必須要把合同副本給我們。
記者:你現在后悔選擇雷士嗎?
閻焱:不后悔,不可能所有的東西都成功。另外我仍然認為照明這個行業特別好,沒什么值得后悔的。
記者:事情發展到現在,你感覺最可能怎么收場?
閻焱:必須按照上市規則來做事情,不能把公司當成自己的錢袋子,不能違背上市規則和董事會決議的事情。如果吳長江能做到,我們仍然可以合作,但必須按照上市規則,這不是你要回來就回來,必須得到聯交所批準,負法律責任。
我覺得現在一個不好的傾向是,把一個商業上是否遵守合同的問題變成民族的問題,這是扯淡的事情。媒體千萬不要把這個事情政治化、民族(主義)化。自己沒有按照合同辦事,就說成是民族(企業)問題。如果中國的企業都是這樣,中國的企業是沒有希望的。
(注:本文根據電話采訪錄音整理而得 未經當事人審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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