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國家發改委宣布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城市名單,發令槍響甫半年,上海率先交出試點思路。
上海市政府近日公布的《上關于本市開展碳排放交易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下稱《實施意見》),是國家七個試點城市中第一個政府紅頭文件,未來滬上碳交易的整體思路由此明晰。
從免費配額分配開始謹慎起步,此前眾說紛紜的上海碳交易市場建設路徑,至此初見眉目。
試點范圍選擇緣由
本次《實施意見》初步劃定試點行業和企業的范圍,確定了分配原則以及基本的碳排放監測報告核查制度,也明確了交易標的以及其他配套規則。
與之前猜測的“一萬噸當量”劃分標準不同,最后上海《實施意見》中選擇了二氧化碳排放量兩萬噸及以上企業作為試點企業。
一萬噸及以上的其他企業,根據《實施意見》,將在試點期間實行碳排放報告制度,為下一階段擴大試點范圍做好準備。
上海最后選擇收緊試點企業范圍,一方面自然有起步階段抓大型排放源為主的想法,另一方面“兩萬噸”的劃分標準也更接近國際經驗。
比如,歐盟碳交易體系、澳大利亞固定碳價格體系,以及即將于2013年實施的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碳交易體系都將納入門檻定為年排放2.5萬噸二氧化碳當量。
納入行業方面,本次《實施意見》選擇了鋼鐵、石化、化工、有色、電力、建材、紡織、造紙、橡膠、化纖等工業行業。
其中如鋼鐵、化工、電力、能源等排放強度高、總量大的工業行業也是其他各國以及區域性的碳交易體系通常的行業管制范圍。但各區域也會根據自身特點納入其他本地特色的行業,比如上海納入的紡織、化纖等行業。
分配原則寬松起步
在各方最為關注的碳配額分配原則上,此次《實施意見》明確2013年~2015年試點期間,碳排放初始配額實行免費發放,適時推行拍賣等有償方式。
起步階段實行免費配額發放,同樣是借鑒了歐盟碳交易體系的經驗。
在歐盟碳交易計劃體系下,歐盟成員國每年向鋼鐵、化工和能源等企業分配20億噸碳排放配額,這一數字約為歐盟27國二氧化碳排放總量的一半。
免費分配排放配額,降低了企業獲得配額的成本,在前期容易為企業接受,推行阻力較小,有利于在初期執行。低成本獲得配額并將余下的配額拿到市場上去交易獲利,也會對企業減少碳排放產生較大的激勵。
后期在企業逐漸適應碳成本后,則會逐步提高初始配額的有償比例,有利于增強節能減排的動力。
歐盟碳交易體系中,第一階段和第二階段就是以國家分配計劃來免費分配碳排放配額為主。只有到了第三階段,電力行業才開始全額拍賣,其他則根據行業基準進行分配。拍賣的比例逐年提高直至2027年的100%。
關鍵細則未定
整體思路的框架已成,但上海碳交易制度設計中的幾大關鍵細節則仍懸而未定。
比如給企業發放的碳配額最終會依據什么樣的標準而定。歐盟經驗已經表明,初期發放免費碳排放配額雖自有其好處,但如果碳配額數量供給過多,反而會造成交易市場上供大于求、有價無市的局面。
目前,幾個主要的碳交易體系,如歐盟碳市場、美國區域溫室氣體協議等均已出現經濟危機中企業對碳配額需求持續疲軟,加上初始配額發放過多導致碳價嚴重下挫的問題。
配額發放過多則供大于求,配額發放太少又會提高企業獲得配額的成本,配額的總量與分配正是碳交易體系設計的最大難題之一。
初期數據基礎的不足和經濟增長的難以預計,對于配額分配提出了極高的要求,因此后期的修正與糾錯機制也顯得十分重要。
此外另一關鍵問題就在于,如何保證對參與企業的約束力,即一旦企業排放超出配額后的懲罰機制。
碳交易體系強烈依賴于政策支撐,其中的懲罰與激勵更是重中之重,也是整個碳交易體系設計的核心所在。
在歐盟碳交易體系中,未能按期履約的企業除需補足缺口配額以外,還將被處以每噸二氧化碳100歐元的罰款,懲罰措施從2013年開始加重。東京碳交易體系中,對不提交配額的處罰措施是,除補交1.3倍差額以外還需罰款50萬日元,并公布違反行為。
目前,上海此次公布的《實施意見》中,配額分配的具體數額與對超排企業的約束機制,均仍在醞釀之中,或將在未來幾個月中進一步公布的《管理辦法》中得到解答。
而按照《實施意見》的進度,明年上海就將啟動正式試點交易。其中從重要制度設計和管理配套細則,再到具體的交易平臺建設,均已如箭在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