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的代工企業(yè)對于一些對自己特別不公平的條款,要做出修訂后方可簽。若為拿下業(yè)務草率簽下合同,則將來可能出現的風險只能由自己承擔。
就在阿迪達斯關閉其在蘇州的工廠后不久,國內多家為阿迪達斯生產運動裝、T恤等已經十多年的代工廠最近陸續(xù)接到通知,阿迪達斯將在今年10月到明年4月陸續(xù)和它們解除代工協議,終止合作。
上海東隆羽絨制品有限公司也是本次終止合作的代工企業(yè)之一,蔣留紅是該公司采購部負責人。她告訴記者,去年5月份已有阿迪達斯將關閉蘇州工廠的風聲,但阿迪達斯中國財務運營總裁兼阿迪達斯蘇州工廠直接負責人Erick
Haskell在去年11月專門召集數十家供應商座談,否認了阿迪達斯蘇州工廠即將關閉的消息,并承諾合作在2015年前不會改變。
而今,眼下的情形仿佛是對當初承諾的諷刺,被承諾的代工廠結伴向阿迪達斯討說法。
而去年11月座談會上阿迪達斯方面給予的只是口頭承諾,并未形成書面文件。對此,蔣留紅說:“當時我們提出讓他寫一個書面協議給我們,他當天的托辭是承諾書只能稍后由律師來起草,但后來就一直沒有給我們。”
歐盟對華鞋產品反傾銷應對聯盟秘書長郭煒文認為,企業(yè)在做決策的時候要進行風險評估,當時就應該堅持簽協議,
“要對方負責任,那么之前就要簽協議。你沒有任何的協議,這是很難做得下去。”
“雖然沒有書面協議,但我們有錄音。”參加當天會議的代工廠負責人之一的陳云福說。
廣東國際經濟協會理事王春平律師認為,如果阿迪達斯確實做出這樣的承諾且違背該承諾,則是違背了誠實信用原則,是法律所不允許的。
我們的要求很簡單
阿迪達斯代工廠需要討說法的方面主要有三點:
第一,2015年前不終止合作承諾的兌現問題。
第二,訂單的持續(xù)是否只是一種敷衍?蔣留紅表示,8、9、10三個月按照往年的訂單量的話至少有25萬件,而今年卻只有2萬余件,她認為這個2萬件也不過是阿迪達斯為了把時間拖延到10月罷了。
第三,機器設備尤其是特殊設備的賠償問題。因阿迪達斯表示,對于代工廠的機器設備不在補償范圍之內,代工廠對此表示不滿。
據與會代工廠代表介紹,2009年阿迪達斯提出一項名為Gassa
Milestone計劃,該計劃對代工廠的產能、設備、軟件等作出評分,評分不達標的企業(yè)將被淘汰。由于這項計劃,代工廠紛紛在培訓、設備、軟件上投入不少資金。
郭煒文指出,代工廠只有在與阿迪達斯簽訂相關協議的前提下,才能找它分攤成本。
郭煒文分析說,代工廠在與客戶合作過程中,客戶要求提高設備的質量是合乎情理的,代工廠自身需要評估風險,“阿迪達斯沒有強迫你,你也有權利不采購。客戶有選擇你的權利,你也有選擇客戶的權利。”
針對專門用于阿迪達斯產品生產的特殊機器設備,郭煒文說,應按照合同約定處理,如果沒有合同約定,從誠信原則來說,代工企業(yè)可以向阿迪達斯提出賠償,但最終還得看是否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中小微企業(yè)維權難
陳云福回憶說,他的代工廠與阿迪達斯已經打過十幾年的交道,除了目前產生的矛盾外,阿迪達斯在生意過程中還是一個不錯的合作伙伴,“阿迪達斯于1996年前后進入中國,我們幫著它長大了之后它就忘記從前。”陳云福話里流露出幾分心酸。
“我們幾家代工廠是聯合起來跟阿迪進行溝通的,單槍匹馬對方更加不理睬你了。”蔣留紅說。
據蔣留紅透露,日前,幾家工廠的代表致郵件給阿迪達斯方面,后者負責人Erick回復郵件表示會在近期安排會議。“現在還沒有想過找律師走法律渠道,只是想先談一下,如果不行的話可能會請律師,但是盡量不要到那一步去。阿迪達斯方面現在表示愿意再談一次,但再談一次的結果是什么,現在還說不準。”
代工廠負責人也向記者訴說了中小企業(yè)維權的無奈:政府沒有扶持的律師團隊,要打官司得自己請律師,而工廠的能力有限,且在維權上缺乏經驗、資金和精力,處在弱勢地位,中小微企業(yè)“爹不疼媽不愛”。
陳云福坦陳,中小微企業(yè)在維權方面一沒經驗、二沒精力,處于弱勢地位,“能把工廠管好就已經不錯了”。
王春平則建議,國內的代工企業(yè)在簽合同的時候,需要找相應的律師、法律人士或法律顧問對合同條款進行嚴格的審查和把關,對于一些對自己特別不公平的條款,要做出修訂后方可簽。若為拿下業(yè)務草率簽下合同,則將來可能出現的風險只能由自己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