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5日獲悉,財政部辦公廳、證監會辦公廳日前聯合發布通知,明確今年我國主板上市公司將分類分批實施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 2010年財政部、證監會、審計署、銀監會、保監會聯合印發的《關于印發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的通知》規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開始實施包括《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和《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在內的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 兩部門在名為《關于2012年主板上市公司分類分批實施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的通知》中指出,為穩步推進主板上市公司有效實施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確保內控體系建設落到實處、取得實效,防止出現走過場情況,財政部會同證監會在充分考慮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基礎、市值規模、業務成熟度、盈利能力等方面差異的情況下,決定在主板上市公司分類分批推進實施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 通知要求,所有主板上市公司都應當自2012年起著手開展內控體系建設。各相關上市公司要高度重視,成立或指定專門工作機構,健全風險評估機制,梳理風險管控流程,完善各項經營管理制度,優化內部信息系統,建立內控責任與員工績效考評掛鉤機制,推進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穩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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