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日前發布《風險警示股票交易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據上交所最新消息,《細則》將在總結、吸收市場各方合理建議的基礎上做進一步修訂完善,完成相關業務和技術準備,并需履行相關審批程序。上交所微博“上交所發布”30日發布消息稱,風險警示板在相關業務和技術準備完成后,計劃于明年初實施。
分析人士表示,風險警示板的正式推出可能要延遲至明年2012年年報披露完成后實施。這種安排給了市場較充分的主動選擇、規避風險的時間。
有利市場長遠健康發展
根據《細則》,上交所將設立風險警示板,對被予以退市風險警示的股票及其他重大風險股票實行另板交易,并實施限制性的交易機制。
長期以來,對ST股、績差股的炒作成為我國證券市場的頑疾,一些ST、*ST公司出現“妖股”橫行、垃圾股滿天飛的局面,不僅嚴重毒化市場氛圍,扭曲投資理念,成為市場最主要的風險源之一,而且嚴重破壞證券市場優化資源配置的功能,“獎優汰劣”的市場機制難以形成,正常的價格發現機制難以發揮作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上市公司的思維邏輯和行為選擇。分析人士表示,對ST、*ST之類的風險公司實行另板交易,實施更嚴格的交易限制,將有效保障退市制度的順利實施,使證券市場“優勝劣汰”的功能得以實現,上市公司“能上能下”成為一種正常的市場現象,從而使上市公司的行為回歸正常狀態,改變“重融資輕回報”的心態,使為股東創造業績創造價值成為上市公司的最優選擇。從長遠來看,退市制度的完善和風險警示板的推出無疑將有力地提升中國證券市場的投資價值,因此是長期利好。
分析人士表示,一些ST、*ST公司被過度炒作,特別是一些所謂“莊家”借“重組”、“借殼上市”之名,設局炒作ST、*ST公司,一直是造成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虧損的重要原因之一。據交易所統計的數據,2011年以來,在參與投資ST股票的個人投資者中,約有65%的賬戶是虧損的。個人投資者持有ST類股票的比例遠高于機構投資者。因此,推出風險警示板、對高風險公司實施更嚴格的交易限制的出發點之一是保護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的利益,有助于引導市場資金向業績優、回報高的優質上市公司傾斜,形成正向的良性回饋效應。
明年擬正式推出
上交所今年4月公布的《關于完善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見稿)》明確表示將設立風險警示板,將重大風險公司與其他主板公司進行板塊區分,根據風險警示的需要增加交易限制措施,實行與主板不同的交易、結算和信息披露安排。今年6月正式出臺的《關于完善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對此又予以進一步明確。因此,設立風險警示板并不是突如其來的想法,而是完善退市制度的配套內容之一,并早已向市場明示。
據上交所消息,風險警示板的正式推出應該是在明年。分析人士表示,與退市制度方案“新老劃斷”的精神一致,新公司新待遇,老公司老待遇,風險警示板的正式推出很可能要延遲至明年2012年年報披露完成以后。根據新的年報數據,部分現有的ST公司可能因業績改善或其他導致ST的因素消失而“摘帽”。當然,個別公司可能會依據新版《上市規則》的標準而被“戴帽”,只有到那時,推出風險警示板的條件才完全具備。
分析人士認為,目前的《細則》還是征求意見稿,有關方面完全可能根據市場的反映、業界的回饋對《細則》的內容進行調整,而尊重市場的反映,照顧歷史形成的投資習慣,適當放寬風險警示股票的漲幅限制,或許也是一種可行的選擇。